登记注册一家绣品加工公司,然后大肆做广告称,交400元“信誉保证金”、领一套十字绣材料、一年内按要求绣完,就可领到七八千元的加工费。
数十名“绣娘”与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当她们一针一线绣完交货时,却发现公司人去楼空。辛苦劳动付诸东流,原来交的“信誉保证金”也血本无归。
本报讯从今年1月5日起,本报独家跟踪报道了一起十字绣诈骗事件。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张某骗取他人钱财累计23万余元,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40岁,安徽省六安市人。
去年,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唐国清(另案处理)在嘉兴经营十字绣加工骗取钱财,被张某识破,张某要求加入。
两个人合伙在宁波、衢州两地建立十字绣诈骗网点。去年10月,唐某冒名“华建和”注册成立了宁波市海曙区绣锦工艺品商行,经营地点为迎春街89弄18号218室。
经营短短10天后,他们又搬到鄞州区古林镇藕池村天元大酒店518房间继续经营。
张某谎称姓刘,他和唐某以绣锦工艺品商行名义在媒体上刊发广告,抛出高额加工费、高额提成等“诱饵”。
周女士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我以前是做艺绣童装加工的,绣起来比较快,最大的一套十字绣我四五个月能绣好,这样能得到8000多元加工费。想想在家里就能赚到这么多钱,觉得蛮好的。”
于是,周女士第一次拿了10套材料,交了3000元押金,回家后没日没夜地绣了起来。
邻居见周女士在绣,请周女士帮她们也领一些回来。就这样,周女士总共领了200多套,交了7万多元押金。
今年6月,鄞州公安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后经查实,犯罪分子在宁波、衢州、嘉兴三地作案。在宁波,像周女士这样被骗的市民有26位,被骗金额达17.6万元,加上衢州受害人被骗的钱财,总计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