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结伙,以高价回收十字绣成品为由,诈骗450余名“绣娘”。经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成兴华、姜兴民有期徒刑四年,各并处罚金10万元。
诱惑:高价回收成品十字绣
“为尽快完成这幅 花好月圆 十字绣,几个月来,我起早贪黑,门都舍不得出,好不容易完成了,却没有想到被骗了。”谭女士无奈地说。
谭女士是一位刺绣爱好者。2012年2月的一天,谭女士和丈夫在云阳县城逛街时,路过一个叫“贵人坊”的十字绣工作室,他们就进去看了看。店里装修得很好,还有许多广告宣传单。营业员给谭女士介绍了一幅“花好月圆”的十字绣半成品,叫谭女士花880元钱拿回去绣,5月30日之后他们开始回收,回收价是8800元,如果确认购买,店家会和谭女士签订合同。
谭女士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她一个人正常地天天绣,两个月就能够完成任务,一个月就能够挣到4000块钱。虽然这家店的十字绣比别处要贵好几倍,但冲着收购价还是很划算的,于是,谭女士用丈夫的身份证和店家签订了合同。
2012年6月,回收成品的时间到了。谭女士早早来到“贵人坊”门口,发现门口已有几个人在那儿议论。一打听,原来她们和谭女士一样,都是在这家店买了十字绣半成品回家绣,再来让店家高价回收成品的。
但她们很快就发现,这家十字绣工作室已经人去楼空,只剩下“贵人坊”的招牌还挂在那儿。谭女士觉得不对劲,遂到云阳县公安局报案。
陷阱:450多名“绣娘”上当受骗
在“贵人坊”高价买过十字绣半成品的,还不止谭女士等几个人。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找到了450余名在“贵人坊”买过十字绣的“绣娘”。她们买十字绣的价钱,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且都是在购买当时签订了合同,约定店家日后以高价回收。
警方意识到,此案很有可能是一个预谋型的诈骗犯罪团伙,便立即立案侦查。根据被害人手中的合同等线索,警方找到了“贵人坊”工作室的老板高某(另案处理)。据高某供述,她还有两个同伙成兴华和姜兴民,而且幕后指使、策划都是他俩。警方经过精心布控,最终分别在贵州、四川将成兴华和姜兴民抓获。由此,这个诈骗团伙的面纱被渐渐揭开——
早在2011年11月,姜兴民和成兴华签订“合作协议”,决定由成兴华出资8万元,姜兴民出资2万元,以开设“贵人坊”十字绣店面为幌子,以高价回收十字绣成品为诱饵,骗取“绣娘”钱财。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成兴华负责对外联系,姜兴民负责收取钱财。
2012年2月,姜兴民指使高某用虚假身份在云阳县开设“贵人坊十字绣云阳工作室”。高某在经营期间大量散发传单,以高价回收十字绣成品为诱饵,吸引众多群众在该店领取十字绣半成品,并收取数额不等的抵押金。高某按姜兴民、成兴华的指使,将骗取的大部分现金转入姜兴民账户,案发时三人已诈骗现金18万余元。
提醒:检察官为被害人解析骗术
为让众多被害人的受骗钱财得到及时赔付,办案检察官利用到看守所提讯的机会,从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入手,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在多次劝说下,犯罪嫌疑人终于配合公安机关将违法所得退还给被害人。此外,检察官对该案的作案手法进行了梳理,将诈骗手段打印出来附在通知书上,一并交给被害人阅读,防止有人再次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高价回收”的许诺,在签订十字绣收购合同的时候,要谨慎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核实对方是否具有本地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了解其是否具有收购的实力,切忌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预付押金。
针对这起诈骗案件暴露出的漏洞,云阳县检察院向县工商局、物价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市场上无照经营门市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不法经营者;同时,加大对明显超出市场价格物品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