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西藏自治区是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的一个具有很大特殊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特殊性不仅体现在独特的自然地理、气候、社会历史、经济发展等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它丰富灿烂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方面。千百年来,藏族人民以其勤劳、智慧和顽强的精神开发了雪域高原,创造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藏民族文化。她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影响。然而,在旧西藏西藏各方面发展十分落后,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无法保证,根本谈不上什么受教育和精神文化的享受。西藏和平解放开启了西藏走向文明、进步的大门,党和国家十分关心重视西藏的建设,自治区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发展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非常注重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大力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在中央关心、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自治区成立40年来,经过西藏广大文化工作者长期不懈的努力,西藏文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其主要表现是:
一、藏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一贯重视藏民族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在西藏历史上,我们的各种民族民间艺术都没有文字记载,而是以群众或民间艺人的口头传唱方式流传下来的,所以“人走艺亡”的情况十分严重,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和弘扬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1950年,一批随军进藏的各族文化工作者就开始与藏族文艺工作者一道到民间采风,收集了大批音乐、舞蹈、民间故事、谚语、民谣等资料,陆续整理出版了《西藏歌谣》、《西藏民间音乐囊玛》等一批文艺书籍。
八十年代初以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和全区六地一市相继成立了抢救民族文化遗产领导小组,自治区成立了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编辑部,国家和自治区拨出专款,配备车辆、设备等,对全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经过20多年的努力,使西藏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全面抢救和有效保护。其中有不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经过挖掘、整理,又重新被搬上舞台,焕发出新的光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去年,全区采访民间艺人10000多人次,收集各种照片10000多张,各种录像资料100多盘,录音带500多盘,各种音乐、歌曲、曲艺10000多首,文字资料1000万字,发表有关藏民族传统文化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民族文化研究专著30多部。其中,《中国戏曲志·西藏卷》有86万字,包括藏戏的起源、发展、演变、形式、内容、特点、音乐、唱腔、身段、服饰、道具以及表演习俗、团体机构和人物传记等。对西藏民族戏曲史,甚至整个中国戏曲史都是一个重大贡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有150万字,录有50个西藏代表性舞种,彩色图片70张,舞蹈动作图1000多幅,舞曲300多首,歌词500多首,可归纳为民间歌舞、宗教舞蹈和宫廷乐舞三大类。它包括西藏舞蹈的起源、发展、流传、分布、演变、形式、内容、特色、服饰、道具、乐器、手势、步伐、造型等。它将对今后藏族舞蹈的创作、表演、教学、研究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中国曲艺志·西藏卷》内容翔实,资料丰富,它的综述包括西藏十大曲艺品种的历史沿革、表演形式、表演特点、表演习俗、表演场所、服饰道具、人物传记等共有100多万字,100多幅彩色图片和服装道具图,50多首曲谱。《中国戏曲音乐集成·西藏卷》有90多万字,内容包括藏戏唱腔(门巴戏)531段,鼓钹谱51段,大戏和小戏唱腔音乐3个,还有大量人物介绍等。《中国器乐集成·西藏卷》有20多种宗教、民间、宫廷等乐器的曲谱600多首和每个乐器的历史发展,演奏内容、演奏方法、表演形式,乐器的制作手法和材料都有翔实的文字说明以及图片,它将对西藏器乐的发展、创新和研究提供很高的学术价值和科学依据。《中国曲艺音乐集成·西藏卷》有8万多字,内容包括西藏八大曲艺音乐的历史沿革、表演形式、表演内容、表演特点、表演习俗和表演场所等。共有不同流派和风格的曲谱500多首和若干图片。《中国民歌集成·西藏卷》内容包括:农业类、牧业类、建筑类、副业类等歌曲1200多首,共有9万多字。
编辑出版如此丰富翔实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史料,是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它充分说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藏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和弘扬。
为了保护藏戏艺术,西藏召开了藏戏艺术研讨会,并正在积极争取通过国家文化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将藏戏列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纳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使其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发展。
二、西藏的现代文化艺术事业有了巨大发展
1、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1980年西藏创办了西藏艺术学校(现在改名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建校20年来逐步开设了声乐、器乐、舞蹈、藏戏、话剧、舞台美术、文艺理论等课程,先后培养了中高等专业艺术人才500余名,充实加强到自治区各专业艺术团体。在自身培养的基础上,我们不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文化艺术骨干到内地艺术学院深造,培养高、精、尖艺术人才。同时,我们通过区内外的各种培训班,提高西藏文化干部队伍素质。如近年来我们请内地师资为西藏举办了地(市)群艺馆长、文化馆(站)长、图书馆管理人员、艺术编导人员培训班等,仅近几年接受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就达500余人次。现全区已拥有各类文化艺术工作者约4000余人,其中藏族占90%以上,拥有高级专业职称的文化工作者达130余人,以歌唱家才旦卓玛为代表的藏民族艺术家蜚声海内外,大批艺术新秀脱颖而出,以藏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紧密团结协作的文化队伍已基本形成。
2、艺术创作生产成绩显著。西藏和平解放后,一批从内地进藏的各族文艺工作者深入现实生活,继承藏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创作了一批诗歌、小说、歌舞、美术、电影、摄影等作品,给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状态的西藏带来了新的文艺思想和文艺创作经验,一大批爱好文艺的藏族知识分子参加到文艺队伍中,创作上演了一批新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现代文艺作品。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涌现了一批如歌曲《北京的金山上》、《翻身农奴把歌唱》、《毛主席的光辉》、表演唱《逛新城》、歌舞《洗衣歌》、音乐舞蹈史诗《翻身农奴向太阳》、话剧《文成公主》、电影《农奴》、乐舞《珠穆朗玛》等优秀作品,在国内外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西藏艺术舞台更是新作不断好戏连台,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近5年来西藏文化艺术工作者共创作和演出了569个具有浓郁藏族风格和强烈时代气息的新编文艺作品和舞台剧(节)目,其中获全国性奖51项,全区性奖121项,国际奖1项,共演出4887场,观众达279万人次,每年为基层群众演出达400余场。
三、群众性的文化艺术事业蓬勃发展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西藏在广大城乡纷纷成立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自编自演了众多反映翻身农奴解放后新生活的节目。目前,西藏已有县民间艺术团17个,业余文艺演出队500多个和藏戏演出队160余个,他们常年活跃在农牧区,深受群众喜爱,不少节目在全国性和自治区文艺汇演中获奖。各地、市、县还不定期的举办群众文艺汇演,以带动和促进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其中一年一度的山南地区雅砻艺术节、昌都地区康巴艺术节、那曲地区恰青赛马会、日喀则地区珠峰艺术节、拉萨地区雪顿节、阿里的象雄文化艺术节、日喀则地区江孜的达玛节等都已成为全区性民族传统文化节日。每逢藏族传统文化节日都举行藏戏、歌舞演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自娱性文化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命名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扎囊县等19个“西藏自治区民间艺术之乡”;拉萨市尼木县塔荣镇、昌都地区昌都县嘎玛乡2个“西藏自治区特色艺术之乡”。同时,西藏山南地区洛扎县(藏戏、歌舞),贡嘎县昌果乡(民间舞蹈),那曲地区比如县香曲乡(丁嘎热巴),日喀则地区昂仁县窘唔乡(藏戏),江孜(藏毯编织)等也已先后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特色艺术之乡”。这些民族民间艺术被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保护范围后,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继承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西藏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目前自治区和大部分地(市)都成立了少年儿童艺术团。其中日喀则、那曲少儿艺术团的节目在近年的全国少儿文艺比赛中获得多项国家金奖,自治区少年儿童艺术团多次赴内地演出,并于1998年赴美国参加国际儿童艺术节演出,均获得巨大成功。
1995年至2003年,西藏自治区先后派出包括藏族群众业余演出团在内的66个艺术团组,700多人次,到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演出,这些出访团组不仅以演出团的形式出访,还以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开展对外交流,所到之处无不引起轰动。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1995年以来,西藏先后实施了创建文化先进县、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和少儿文艺蒲公英计划、知识工程等一批国家级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化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及基本活动方式的建设和农牧区文化、乡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警营文化以及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的快速发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日趋普遍,民族民间文化异常活跃,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四、文物保护和管理事业不断发展
文物保护工作是在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才开始的,通过几代藏汉等民族文物工作者的努力,积极贯彻国家确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西藏的文物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
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文物点2000多处,历史文化名城3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6处。1994年12月布达拉宫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大昭寺、罗布林卡先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的扩展项目。自80年代以来,国家和自治区投资近3亿元,用于布达拉宫、古格王国遗址、托林寺、大昭寺、扎什伦布寺、桑耶寺等重要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对罗布林卡、山南地区历史博物馆安装了现代化的安防监控设备,布达拉宫、西藏博物馆安装了监控及防火自动报警工程,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昌珠寺、白居寺等文物单位电线改造工程和桑耶寺的电线改造、消防水源工程已经结束。2001年,在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确定了投资3.3亿余元,对布达拉宫(第二期)、罗布林卡、萨迦寺进行保护维修,这“三大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已于2002年6月正式开工,目前正在紧张进行。
199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资一亿多元对拉萨市老城区的古建筑、危房及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维修改造,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改善文物古迹的保护环境。
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下发了《关于加强西藏文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文物利用及涉外管理工作意见》、《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西藏革命文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规定和意见,使西藏的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
五、文化机构设施建设成绩斐然
近年来,随着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和国家发展重点西移战略的实施,西藏的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大大加快。目前,全区已有各类多功能群众艺术馆6座、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37座、乡级文化站175座、村级文化室550余个、同时还建有自治区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妇女儿童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村儿童文化园等设施。全区已有各类藏书达10万册以上的大型现代图书馆12座。目前西藏已有各类文化娱乐场点近3000处,文化市场经营项目涉及卡拉OK厅、歌舞厅、音乐茶座、电子游艺厅、保龄球、高尔夫球等20多种,从业人员近8000人,已初步形成了多门类、多体系、多层次的文化市场格局和区、地(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较好地满足了西藏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六、自治区成立以来中央对西藏文化事业的投入情况
西藏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始终得到了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中央对西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1965年至2004年国家对西藏文化总投入为62951万元,其中:事业经费投入为52760.5万元,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为10190.5万元。受援资金为12920万元。中央关心,全国人民支援,为西藏文化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1989年至2004年的16年间,中央对西藏文化部门的文化事业(含文化基建投入,不含文物保护维修、文物事业费)累计投入45649万元,占同期全区财政支出的0.5%, 使西藏文化各方面建设速度全面加快,文物保护利用有了突破性进展,群众文化日益活跃,丰富多彩,专业文艺重振雄风,再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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