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已经深深地痴迷上了软底的平底鞋。很平很平的那种,只是鞋帮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花花草草。
曾经是“难舍高跟鞋……一往情深高跟鞋”,以致要丢掉高跟鞋的那天还忍不住手软
,四双高跟细跟放在门口一整天,最后还是家人替我果断地作别。不过,很快我就适应了,因为高跟鞋到底要百倍地小心,而且要有不怕吃皮肉之苦的硬骨头精神,坚持再坚持,笑到最后,实在来之不易。平底鞋就完全不同,因为平坦,踏实,所以似有神助,万事大吉。
第一双平底鞋是缎面的绣花鞋,小光头,蚌壳式兼小方口,配一条玄色的宽脚裤,感觉移步莲花,游戏在宫中园内逐蜂扑蝶。休闲时换上它,十趾舒展,走得再长再久,脚掌不痛,脚跟不痛,是真正的从爱护、呵护角度出发。于是,又添了双雅波迪的浅方口平底鞋,草绿色,一朵黄花点缀在脚趾间。未试之前有点怕这样的款式———没搭襻,是否会不起步。当脚伸进小房一样的鞋子,一切的担忧都显得多余,舒适得一塌糊涂。这鞋有一个特点,鞋头格外地圆润,模样俏皮稚气,加上色彩上相对的清爽新颖,有一种脱俗的伶俐与雅气。最满意的是十天前看中的玛安丽风凉鞋,也是圆润的头,且艺术性地镂空,并且艳艳地开放着一朵红瓣绿叶的大花。后跟基本是空旷的,仅竖一条牛鼻子般的皮条,前后两条的细带分别围绕脚踝。浪漫又夸张的花朵,风凉又透气的镂空和纤巧,白色为主的干净活泼、禁不住叫一声。
这个盛夏,我很少,甚至不穿露趾凉拖,原因是由于长期穿高跟鞋所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一个老茧,即使是小小的,不太明显,但从最初的红肿、血泡,开始慢慢结痂,变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倘若想恢复原来的模样,或者企望女大十八变,葱般水灵,恐怕今生无缘,那就养它五年十年吧。想起这些,心酸酸的,充满悔恨,幸好仅仅是脚趾头,可以巧妙地掩饰,好在已中止了虐待和压迫,总可补救一些,万一是其他关系重大的部分,比如婚姻,那该如何补救?
总算明白,总算醒悟,总算不是太迟太糟,都来得及挽回。迷上平底鞋,我,任何一个女人,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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