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称现在是一个“消费者自己设计时装”的年代,在未来的日子里,时装的样式、时装的美丽、时装的时尚与否不是由时装设计师说了算,而是由穿时装的人说了算。
这样的前景很诱人,可能比“勇气号和机遇号”一起登上火星给予人类的幻想和希望前景还诱人。 我们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可期待之后,我又有点儿担心,对于我们这个在着装打扮上几千年来一直是保守大于开放的民族来说,届时会不会又有人大声疾呼,封杀“消费者自己设计时装”呢?
只要没记错,1964年5月12日,在上海南京西路高美服装店里就曾发生过一场因“消费者自己设计的时装”与卖时装的人观念上不同所引起的冲突。那一天,一位女顾客定做了一条裤子,要求裤脚比别人小,可当她来取裤子时却发现裤脚并没按她要求的做,她要求改小,营业员却拒绝了,说“再改小就变成包屁股的小裤脚了。这种奇装异服是不受欢迎的”。
请读者们注意“奇装异服”这个词。
在中国人的眼里,“奇装异服”一直是代表着异端、叛逆,甚至是“不道德”的服装。与“奇装异服”一起遭到世人非议的还有“花枝招展”、“袒胸露臂”、“哗众取宠”等等,在过去,甚至还有人专门撰文为“奇装异服”制订出了标准,说凡是女装的敞袒胸部的袒胸领、彻底暴露肩膀的无袖衫、包紧屁股的“水桶裙”、紧束腰部而故意突出胸部的其他怪样衣服都是。
这个奇装异服的标准至今是非常可笑和迂腐了,可是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不是就为奇装异服彻底地平反了呢?
我认为“奇装异服”就是“坏打扮”的观念不仅没有得到平反,而且还改头换面出现在我们的时尚当中。
比如说,时装对时尚的唯命是从,只要街面上流行什么现代人立马时尚什么、丝毫不敢“标新立异”的心态。
比如说,凡是经由时装模特在台上猫步出来的就是“新潮”的,人们对“新潮”的趋之若鹜何尝不是一种害怕奇装异服的盲目从众。
现代人对奇装异服的憎恨已由过去对“小裤脚”的看不惯转而变为对叛逆、性感、暴露的表面赞扬和内心厌恶,大街上要是有人穿着一套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十道看他的目光中准有九道目光是在说,瞧大街上什么时候挖出了个出土文物?
其实,所谓的奇装异服,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彰显个性,我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的一种精神,最必要的则是敢于反潮流而动,自穿自乐的一种勇气。
穿衣打扮永远都不可能有“最完美”的答案,人世间所有的时装都是由“奇装异服”演绎而来,过去那些让我们心动的衣服,必然为今天更加“奇异”的时装所替代,这是美的进化必然也是时装发展的必然。为此,我们期待着现在不仅是一个“消费者自己设计时装”的年代,而且还是一个“奇装异服”大行其道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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