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带头搞起时装鞋的呢?也许是从前那些国王或王后和其他有权有势的人。17世纪,查尔斯二世(1630--1685)号称“快活的君王”,他喜欢跑马、赌博、拥翠偎红,脚上穿的钝头鞋面上总要缀着丝绣的玫瑰花。朝廷的其他富有的男男女女也都效仿这位快活君王的风格,竞相在豪华和色彩上攀比。有时候,最有钱有势的人也会从工人阶级穿过的鞋子上面照抄鞋样。1555年pumps(注:英文中含有“泵”之意)第一次在英格兰被描绘为“薄鞋”,不用系鞋带,但像泵一样紧紧吸附在脚上。这种浅口鞋用软木或皮革做底,专为奔跑的男仆设计,他们在主人的车旁跑动,车子一停下来,就要准备替主人开门。到了1730年,年轻人、富人和躁动不安的人都时兴起这种鞋样来,此时它的料子已经用上天鹅绒了。
鞋跟的发明促成了最戏剧性的时装变化。起先,鞋跟也许产生于一种很实际的需要,为的是不让裙边沾湿雨水、泥水和雪水。近东的妇女也许在五百年前就已经发明了chopines(即软木高底鞋)。土耳其的妇女所穿的“超平”就像袖珍高跷,有八英寸高,木制,里面的衬垫是祖母绿和银丝。一根根皮带像凉鞋鞋带一样从周围把脚缚住。16世纪,意大利威尼斯脚穿“超平”的妇女如此之多,以至一位游客说,这个国家好像到处都是会走路的五朔节花柱。很快这种时髦传到了法国和英国,在那儿,“超平”高到了18英寸!
这种踩高跷的鞋子并没有完全吸引住人们。16世纪前期,一位无名的意大利鞋子设计师想出了一个奇妙的解决方法:鞋可以高起来,但却不像“超平”那样笨拙。当凯萨林·德·美第奇从意大利启航,去与奥尔良公爵完婚时,她的行李中带上了一样特别的东西:法国将要见到的第一双高跟鞋。
鞋子的前面是软木楔子,后跟较高,这就让凯萨林有了她需要的身高,能够直接地盯着看她未来的丈夫了。她丈夫后来成了亨利二世国王,高跟鞋跟着火爆起来。鞋匠们开始为左右脚制作不同的鞋底了(而不是像原来那样“直筒的”)。然而,这种软木或木头制作的鞋子跟高三四英寸,甚至达五英寸,穿鞋者的腿常常会肿胀起来,妇女为了不致跌倒,走路时仍不免像走高跷般地晃来晃去。法国人把这种新式高跟鞋具叫做chaussureaport,又叫“桥鞋”(因为下面的拱形)或“嗒嗒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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