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数民族服饰的文化内涵
无论是从社会的横断剖面还是从历史的纵向发展来看,服饰都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服饰变化,是与其总体文化的演进紧密联系的。只有在一个民族的文化背景下,才能对该民族的服饰作出深刻的理解。 第一、服饰是人类文化的显性表征文化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物质世界中根本不存在任何文化现象。反之,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就是一部文化发展史。凡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可以归结为文化。
在刚刚与动物相揖别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早期人类是没有任何服饰的。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和人、猿人最切近的进化环节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一切哺乳动物(也包括鸟类等非哺乳动物),和外界气温的适应和体内温度的调节,是靠皮毛来实现和进行的。秋冬绒毛生长,春夏绒毛脱落,是鸟类兽类中随处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如果猿和人的揖别点是以学会制造工具来确定的话,不可能在学会制造工具的同时,第一批早期人类的体毛就会掉光。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原始人类与外界气温的适应和对自己体温的调节,仍然是靠体毛来实现的。随着早期人类对世界的认识能力和实践水平的提高。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逐渐确立,人们才慢慢学会利用自然物来遮蔽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而体毛的脱落和经过简单缝制的衣裙的出现,则经历了更长的时间。我国古书《世本》佚文中有 “伯余作衣裳”、“胡曹作衣,胡曹作冕”、“於则作悱履”的记述,肯定衣裳出现于“伏羲、女娲、神农” 的三皇时代。传说中的“三皇”时代对我们来说当然十分遥远,但在人类进化史上却是相当晚近的事。同时还应该指出,象衣裳之类日常用品的制作或发明,绝不可能是个别人的事,而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产物,传说中的“胡曹”,只不过是当时人类群体的一种代称。《中国文化史》一书的作者柳治徽先生明确指出。“自燧人以迄唐、虞洪水之时,其历年虽无确数,以意度之,最少当亦不下数千年。故合而观其制作,则惊古圣之多;分而按其时期,则见初民之陋。牺、农之时,虽有琴瑟、罔罟、耒耜、兵戈诸物,其生活之单简可想。至黄帝时,诸圣勃兴,而宫室、衣裳、舟车、弓矢、文书、图画、律历、算数始并作焉。故洪水以前,实以黄帝时为最盛之时。后世盛称黄帝,有以也。然黄帝时之制作,或侍前人之经验或赖多土之分工,万物并兴,实非一手一足之力。故知社会之开明,必基于民族之自力,非可徒责望于少数智能之士。而研究历史,尤当涤除旧念,著眼于人民之进化。勿认开物成务,为一人一家之绩也。”
我们知道,人类在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文化,可以区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这样三种大的类型。其中,物质文化实在具体,具有形象、直观的特点,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关系十分密切,因而处处使人们觉得不可缺少。
和一切物质文化的创造物相一致,服饰也拥有具体形象、直视显眼、实用普及等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都必须穿戴一定的服饰,而且服饰是无保留地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人们只要上下打量一眼就可以了解到他的服饰的质料、形制、色彩、组合,从而也就可以大略了解这个人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水平之上。由于服饰可以由各种各样的材料剪裁缝制而成,衣裙的用料如何,也就可以反映出穿衣人自己及其生活的。社会的生产发展程度,反映出穿衣人的经济状识和生活水平。又由于服饰都不是纯粹的天然物,总要进行剪裁缝制、琢磨加工和连缀搭配,所以它又直观地反映出一定地区、一定民族乃至一定时代的工艺技术水平。服饰还是一定社会内地域划分、等级区别的标志,一个人的服饰也就是一定社会地位的显性表现。除此而外,人们的服饰还都是工艺品、艺术品。它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又必须与具体的人体结合而充分展示其艺术性,因此它既供穿戴者欣赏,更供旁观者欣赏,同时,服饰这一艺术品不依靠与日常生活的分离而恰恰要依托与日常生活的统一而确立自己的艺术地位。这样一来,服饰的质料、形制、款式、色彩无不体现出穿着者本人和周围人们的审美情趣、审美习惯、审美追求和审美理想,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甚至体现出一定的礼乐制度。总之,服饰文化首先是一种现象、直观的物质文化,但在这一形象、直观的物质文化物中,却又包含着极其广阔、深刻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内容,因而具有无比丰富的社会内涵和文化内容。 关于服饰的起源和用意,历来有多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认为服饰起源于御寒,有的认为起源于遮羞;有的认为穿戴的用意在于装饰,有的认为在于显示自己富有。应该说除了“显示富有”诞生较晚,是在私有制社会出现以后的事以外,御寒,遮羞、装饰作为服饰起源的动因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出发,讲的是“现实的”服饰。因此,得到这么一个初步的结论;服饰是人类文化的显性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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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服饰在民族识别和研究中的地位
服饰是人类文化的显性表征,在民族识别和民族研究中,服饰也就是重要的依据和应该予以注意的对象之一,占据着一个不可缺的地位。由于各种地理的、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世界民族情况十分复杂,不但种繁类多,而且源流交错。这样一来,要真正理清每一个民族发展的线索,确切掌握每一个民族的各种情况,甚至为每一个民族正名,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般认为,全世界共有人数多少不等的大小民族二千多个。之所以很难说出准确的统计数,就是由民族识别工作的困难而造成的。在这二千多个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民族共有269个,占民族总数的八分之一左右,但人口却多达41亿多,占全球总人口的96.3见相反,百万以下的民族有1800多个,其人数却不到1.6亿,仅占全球人口的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各民族没有经过科学识别,加上各种政治社会因素,民族关系十分复杂,民族情况相当混乱。解放后,许多少数民族纷纷公开自己的民族成分,提出自己的族名。到现在为止,确认我国有民族56个,除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约93%的汉族外。其他的55个民族为少数民族。
根据民族学规定的分类原则和我国的实践经验,民族识别主要是以民族特征和民族意愿为依据而进行的。在民族特征中,就包括了民族服饰这一重要因素。
作为民族识别依据的民族特征之一,是民族共同语言。民族学理论认为,语言的共同性是民族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因而民族识别首先要考虑所要识到的对象共同体,即自认为或被认为属于同一民族的人们是否具有共同语言。而且语言还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对某种强迫同化的稳定性,所以把语言作为依据也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作为民族识别依据的民族特征之二,是民族共同地域。在单一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共同地域的形成与否十分明显,问题也就简单得多,很容易作出判断。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多民族杂居的情况,民族共同地域是否形成的问题也就复杂得多。比如我国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就发生过多次大的迁移流动,有些民族至今分布十分广泛,而且常造成大小聚居区交错杂处的局面。因此,在考虑共同地域对,不仅要着民族聚居的位置,而且要弄清他们与近邻民族的交流融合和互相影响的各种关系。
作为民族识别依据的民族特征之三,是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紧密联系的共同经济生活,是形成现代民族的一个重要动力,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所形成的民族共同体,这个因素相对地是不发展的。在我国,这个问题相对地更加复杂。由于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同一民族,往往处于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又由于商品经济往往极不发展,许多民族生产出来的东西要靠汉族等别的民族充当中间联系人才能进行交换。当然,对于居住在同一地域的同一民族来说,其生产水平和经济生活水平大体上仍然是统一的。
作为民族识别依据的民族特征之四,是民族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一特征,其内涵格外丰富,既表现为共同的物质生活方式,又表现为共同的精神生活方式,即共同的风俗习惯、起居饮食、喜庆节日、信仰祭把、婚姻家庭、文学艺术特点等等。这当中,最核心的是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即在物质国和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感觉到大家都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这种心理。这种心理强烈而集中地体现在某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共同宗教仪式中和共同的歌唱舞蹈中,同时也经常、普遍地表现在风俗习惯起居饮食、婚姻家庭中。当然,我们也不应该只注意到个别的“特点”,把个别的“特点”当作共同心理素质的代表并以此判定具有某种共同特点的人们共同体就是同一民族。总之,在形成和维系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方面,“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个特征的确比别的特征更显得重要。
十分明显,一个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都和本民族的穿着服饰有关。到了一个地方,这一地方生活着几个不同的民族,或者说同一民族的生活圈有多大,最直观简便的方法就是看该民族服饰的流布和有多少不同的民族服饰被穿着。在西双版纳的贸易集市上,人们可以给你指出谁是傣族,谁是哈尼族,谁是布依族,谁是拉祜族,谁是佤族,谁是基诺族,谁是克木人等等,其依据就是他们的穿着打扮而且绝不会搞错。事实上,一个民族生产满足其在衣、食、住等方面的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活动,即他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正是构成他们共同的经济生活的基础。特别是对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甚发展的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而言,能纺织出什么样的衣料。缝制出什么样的衣服,生产出什么样的饰物,正是他们生产水平和工艺技术的表现之一。当这些东西由别的民族的现代工厂生产之后,他们也表现出共同的选购倾向。而在日常穿着打扮上,更明显地表现出他们的“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我国西北的东乡族男子出门在外,只要头戴一项黑色或白色软帽,留着大胡子,同教人见到,便显得十分亲热,必定以和相待,并得到十分周到的保护和多方面的援助。可见,服饰在体现一个民族的认同感和共同的心理素质方面,具有多么巨大的作用。服饰是科学调查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其所获资料在民族识别和民族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的实践中,民族服饰的考察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彝族共有约五百五十万人,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人口比较集中的聚居区就有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云南省宁蒗(小凉山)、峨山、江城、,巍山、路南、南涧、新平、景谷、景东,禄劝等县,加上支系多,居住分散,有着各种各样的自称和他称,究竟是一个民族呢,还是多个不同的民族,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认识。经科学识别,最后统一称为彝族。除了各种一般的依据之外,服饰上的共同点也是最终识到的依据之一,如男子头上喜扎英雄结,头发留有“天菩萨”,喜用羊毛披毯等。相反,也有通过服饰的不同,而识别出不同民族的。我国北方的达斡尔族约十万人,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部分地区。由于他们的语言识别的困难.他们是蒙古族的一部分呢,还是一个单一民族。从服饰上看,解放前的达斡尔族,男子穿鄂伦春式猎装,不穿蒙古式长袍,上层女子穿满服,不束腰带,而蒙古族妇女是束腰带的。此外,尚有许多不同习俗。综合各种材料,最后确认达斡尔族为单一民族。 由上可见,服饰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和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在民族研究中,民族服饰的重要性就更加明显了,有哪一位民族学工作者会忽视服饰的重要作用呢!由于服饰是人类文化的显性表征,在直观形象的服饰及其质料、形制、色彩、结构上面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因而服饰的考察和研究在民族研究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中国民族学概论》一书对此指出:“我国民族的服饰是极其丰富多彩的,不仅南方民族与北方民族有别,而且同一地区的民族也各不相同,甚至一个民族的不同支系亦各有特点,但又掺杂了互相影响的因素。服饰内容的丰富,形式的优美,不仅具有工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民族学家对一个民族的服饰进行研究,往往有助于这个民族的源流、迁徒、支系变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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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少数民族服饰丰富的文化内容
“服饰是人类文化的显性表征”的观点,联系不同民族的不同服饰来看,这一命题就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如果说,一些大民族或者现代民族的服饰反映的是现代的文化色彩和社会思潮,那么,种类繁多、进步程度不一、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或前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的千奇百怪的服饰所包含的文化内容就更为丰富了。
第一,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是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从最原始的意义上来说,服饰是为满足人类御寒的需要而产生的,同时,也可能有防虫之类的实用目的。动物也受寒冷的侵袭,但动物抵御寒冷只有两种办法,一是靠本能,二是靠逃避:秋冬季节,体表自然生长出厚厚的绒毛;秋季来临,便向温暖的南方飞迁或在冬季里躲进洞穴深处冬眠。而人则不同,人发挥出自己的创造力,或利用自然物,或改造自然物,将其做成衣服以御寒。这就是人类光辉灿烂的文化事业的发端之一,尽管它在最初是显得多么的稚拙和渺小。
人类自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人类这种具有创造精神的特殊自然物,在和整个自然界的长期交往中逐渐确立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社会生产力。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从总体上来划分的五个历史发展阶段。但是,由于世界上的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在闭塞的山区僻壤,与外界的交往困难,因而很难与许多大民族和先进民族同步,甚至现在还停留在“原始”的发展水平上。处在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不同的少数民族,其服饰格外丰富多彩、一般来说,某个民族服饰的质料、工艺、形制和该民族的生产技术水平是相适应的,和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是相统一的,比如美洲印第安人穿的是树皮布,爱斯基摩人穿兽皮,中国的独龙族、怒族穿麻布,而工业革命前的欧洲人穿粗制毛呢。反过来,一定的服饰的质料,工艺、形制,也就是一定的发展水平的标志。由于不同的少数民族至今还处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所以一部少数民族的服饰发展史,也就是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史的一个侧面。这就构成了少数民族服饰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第一个文化内容。
第二,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全面地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发展和人的意识的丰富。服饰的产生和发展,并不局限于御寒这一单纯的实用目的。当人类最初的社会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氏族组织的基础已经确立以后,一些动物式的关系转变为真正的人的关系。这种转变,既体现在共同的劳动合作中,也体现在性的交往中:动物式的杂婚消失,或乱伦禁忌的确立,并进一步过渡到氏族外婚。这样,在氏族内部,人们就不能随便在异性面前展露自己的性器,逐步产生了羞耻意识,从而也就创造出必要的服饰以作身体尤其是性器官的遮蔽物。少数民族服饰中大量的遮羞板、羞耻带、兜裆布的存在,说明服饰作为性掩蔽物或保护物的确是事实。
第三,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相当一部分是某种自然灵物崇拜或宗教信仰的“遗留”。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中,往往有一些与众不同的衣物或饰物,表现出强烈的本民族特色,是该民族服饰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些特殊的衣物饰物,一般与御寒、遮羞、美观、财富、权力等都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却在服饰中拥有一种崇高或神秘的意味。究其所包含的文化内容,大都与原始自然灵物崇拜或某种宗教信仰有关,相当一部分就直接是某种自然崇拜或宗教信仰的“遗留”。在服饰所反映的自然崇拜中,有图腾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英雄崇拜等;有些服饰,在自然宗教仪式或巫术魔法中就是最好的祭物或法器。人为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等,对民族服饰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服饰尤其是特点突出的少数民族服饰中便包含着某种深刻的自然宗教或人为宗教方面的内容。这种文化内容,有些反映在民族传说中,有些甚至记载于有关经典。
第四,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反映出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装饰习俗和其中蕴藏着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审美追求。审美,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理中很早就诞生的一种精神欲求和能力,因此人类在很早的时候便会利用自然物和改造自然物以装饰自己。比如,在距今一万八千年的北京山顶洞人的遗址,就发掘出不少原始装饰品,“装饰中有钻孔的小砾石、钻孔的石珠、穿孔的孤或獾或鹿的犬齿、刻沟的骨管、穿孔的海蚶壳和钻孔的青鱼眼上骨等,所有的装饰品都相当精致,小砾石的装饰品是用微绿色的火成岩从两面对钻成的,选择的砾石很周正,颇象现代妇女胸前佩戴的鸡心。小石珠是用白色的小石灰岩块磨成的,中间钻有小孔。葬礼的牙齿是由齿根的两侧对挖穿通齿腔而成的。所有装饰品的穿孔,几乎都是红色,好象是它们的穿带都用赤铁矿染过。”这里所举的都是一些纯粹的装饰品,很难说它们有多少实用性的功能,可见人类装饰自己的要求和行为都是十分古老的。无疑地,这种装饰自己的要求和行为肯定会表现到衣着上,不表现是不可能的。衣服穿着后就有了审美的功能,而且多与饰物一起使用,统称“服饰”。透过不同的服饰,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和文化环境中所形成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和审美追求也就可知其大概.
第五,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表现出不同民族过去时代的史影,既可能保留着母系制向父权制转化的痕迹,也可能表现出民族大迁移的征候。
任何民族的服饰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的。服饰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总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历史的影响和痕迹。服饰中历史的影响和痕迹,有的表现得十分明显,但大多数却已变得十分隐蔽。我国云南纳西族少数民族妇女“披星戴月”,既是妇女起早贪黑、辛勤劳作的反映,也是妇女地位崇高、母权至上的象征;而据德昂族的一个传说,妇女腰戴藤圈和篾箍,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时对妇女的一种束缚。如果说这样的“史影”的确隐蔽的话,上面已经提到的达斡尔族男子着鄂伦春猎装,妇女着满族皮装,则明白地反映了达斡尔族曾受满洲贵族封爵并效命于满洲贵族的近代史实。第六,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反映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等级差别和一些特殊的财产观念。
当人类社会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和私有财产以后,文化也就染上了阶级的或等级的色彩,服饰自然也不能例外。某些由统治阶级提倡或明文规定的服色和饰物自不待言,就是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是“纯粹的”民族服饰,也或显或隐、或多或少地打上了阶级烙印。这些烙印,有些反映的是纯粹的年龄和辈份级差,有的则反映了家庭中的主从关系,而更多的则体现出阶级的区别。我国西北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妇女外出顶戴盖头,其色有绿、黑、白之别,反映的就纯粹是年龄级差:少女一颗绿盖头,结婚后戴黑盖头,而老年人戴白盖头。但在彝族中,过去黑彝服饰不同于白彝,就有着阶级差别的意味在内。傣族贵族文身用红色,也不同于一般人的蓝黑色。同时,由于财产私有;服饰在表现社会等级时也有了“露富”、“夸富”的用意。云南不少少数民族,直接用银币联钮扣或饰物,用玛瑙或珊瑚做耳坠,都有显示富裕和尊严的用意在内。当然,这种财产显示又往往和美的考虑联系在一起,有的甚至和某种原始崇拜联系在一起,如有的民族认为金器可以避邪和治病等等。这当中,少数民族服饰反映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内容。第七,不同的少数民族服饰,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性格、民族心理和人们对自我实现的不同追求。少数民族的各种服饰,都是适应各自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生活在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有适应严寒气候的服饰和生活方式;我国北方的蒙古族,其服饰十分便于马上驰骋;而我国南方的哈尼族叶车人,服饰却又是另外一种样子。不同的服饰,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和角度反映出不同的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我们可以十分形象地从服饰上看出;有的民族强悍,有的民族坚毅。有的民族粗扩,有的民族细腻,有的民族平和,有的民族热情。有的民族含蓄,有的民族洒脱-…这些民族的人们,不管他们已走上现代化的道路,还是仍处在原始社会末期,都有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追求,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包括服饰--表现自己。傣族和朝鲜族相隔近万里,都爱戴鲜花,而纳西族人,却不喜欢用鲜花装扮自己。在服装和饰物的选择上,自我实现的要求表现得既深沉含蓄又强烈突出,反映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内容。
少数民族服饰的文化内容当然不止于上面的论说,也许还可以举出多种。但是,这七点已经概括了主要的方面。不言而喻,这七个方面的文化内容在服饰中的体现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而且此消彼长,各有特点,多数又仅侧重于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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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一般特点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认真的科学识别,我国共有五十六个民族。此外,还有一些尚待进一步进行民族识别的人们共同体。
中华各民族的形成,经历了至少两千多年的分化或融合过程。从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已出现的“夏”、“戎”、“狄”、“荆蛮”、“夷”、“诸濮”、“百越”等族别名称来看,我国早在秦代以前就已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而秦王朝封建专制制度的建立,使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高度统一在中央政权之下。正因此,我国各民族的文化都有长期发展的历史传统,包括服饰文化在内。从现实的情况来考察,我国少数民族的服饰文化具有下列五个方面的一般性特点;第一,我国少数民族种类繁多,分布广阔,且广大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交通不便,互相交流困难,因而民族服饰多姿多彩,服饰文化内咨丰富,有取之不尽的服饰资源。
我国55种少数民族,居住在全国两千多个县中的百分之七十的县,分布广阔。在这些少数民族中,有些民族又具有众多的支系,如苗族分为红苗、黑苗、白苗、青苗、花苗五大类,其中的花苗又包括了大头苗、独角苗、蒙纱苗、花脚苗等,皆以不同的服饰划分。这样一来,不但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服饰,仅是同一民族内也因支系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服饰,使得我国少数民族的服饰显得格外丰富。 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无论从质料、色彩来看,也无论从式样、塔配来看;都是十分丰富的。有着25个少数民族的云南省举行民族艺术节,数千人的少数民族文艺队伍也就是数千人的少数民族服饰表演队。昆明民族歌舞团以“日月风火”为题的民族服饰抒怀舞会,分“春日生辉”、“夏月溶溶”、“秋风送爽”、“冬火熊熊”四个场景展示了三百套民族服饰,其品种之多、款式之奇、色彩之艳、花样之繁令人惊赞。短短的一个半小时表演,令人信服地证明:云南不但是歌舞的海洋,也是少数民族服饰的海洋。而这,正是多民族中国的一个缩影。第二,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和民族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的不同,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显示出北方和南方、山区和草原的巨大差别,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特点。
中国的自然条件南北迥异;北方严寒多风雪,森林草原宽阔,分点在其间的北方少数民族多靠狩猪畜牧为生;南方温热多雨,山地益岭相间,生活在其间的少数民族多从事农耕。不同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造成了不同的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也造成了不同的服饰风格和服饰特点。生活在高原草场并从事畜牧业的蒙古、藏、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裕固、土等少数民族,穿着多取之于牲畜皮毛,用羊皮缝制的衣、裤、大氅多为光板,有的在衣领、袖口、衣襟、下摆镶以色布或细毛皮。藏族和柯尔克孜族用珍贵裘皮镶边的长袍和裙子显得雍容厚实。哈萨克族的“库普”是用驼毛絮里的大衣,十分轻暖。他们服装的风格是宽袍大袖、厚实庄重。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宜于植麻种棉;自织麻布和土布是衣裙的主要用科。所用工具多十分简陋,但织物精美,花纹奇丽。因天气湿热,需要坦胸露腿,衣裙也就多短窄轻薄,其风格多生动活泼,式样繁多,各不雷同。总之,风格的多种多样,不同的特点十分突出,构成了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另一个特点。第三,由于各种历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经济的原因,中国少数民族直到本世纪中期仍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相应的生产力水平上,由此而带来的差异十分深刻,至今仍未能完全克服,因而少数民族服饰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内容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中国少数民族由于各种历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经济的原因,解放前,有的已经具有了明显的资本主义萌芽,有的却仍停留在原始公社末期,表现了社会发展的极不平衡。在这方面,被民族学者称为“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的云南省,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代表。解放前,在云南二十五个少数民族中,白、回和部分彝族中资本主义因素已经相当发展;广大的壮、哈尼、纳西、白、彝等民族都已进入了封建地主制;傣族进入了封建领主制;小凉山彝族是比较典型的奴隶制;而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如基诺、布朗、景颇、独龙、怒、部分傈僳族、佤族等却仍然停留在原始公社末期;至今,永宁纳西族(摩梭人)仍保留着母系制残余。在别的少数民族聚居省区,这种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只不过不象云南省这样完整和典型而已。这样,少数民族服饰所反映出来的文化内容也就具有层次性。同时,这一层次性还决定了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层次性。有的人有一种误解,好象凡是少数民族服饰中的特出之处都具有“原始性”,都是原始文化的具体表现,是明显地不合乎事实的。对少数民族服饰的层次性,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分析。第四,中国少数民族服饰面临着社会全面现代化进程的冲击和改革的要求,一些传统服饰已经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给全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商品经济的发展给原来封闭落后的少数民族山区注入了活力并传来了多方面的信息,其中也包括许多现代新潮时装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由于某些少数民族服装用料多,装饰繁琐,工艺复杂,制作困难,穿着不便,难于洗涤,不少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年人已改穿汉族服装,个别地区甚至已经见不到民族服装。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要积极而紧迫地抢救少数民族服饰资源,以免出现某些富有特色的民族服饰文化的消失;同时,还要主动地,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服饰改革,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和服装设计师在广泛听取本民族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出新的民族服装,在保持基本的民族用饰特点的前提下力求大方、美观、简洁、适用,便于生产生活,便于今后组织大规模机器生产,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可以说,这既是现阶段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现阶段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