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1月1日起,实行了长达30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同时,我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0.4%降低至 9.9%,纺织品和服装为11.4%。其中PTA(6.5%);MEG(5.5%);聚酯切片(9.7%);涤纶长丝(5%);涤纶短纤(5%);AN(6.5%);腈纶(5%);CPL(9%);尼龙66盐(6.5%);聚酰胺切片(9.7%);锦纶(5%);帘子布(10%);丙纶(5%);氨纶(5%);粘胶短纤(5%)。
二、2005年3月,由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信息中心和麦瑞甸国际(集团)公司联袂举办的“首届外商对华涤纶产品采购订货会”在杭州萧山召开。此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国内涤纶长丝、短纤产品走出国门的进程,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三、2005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第35类化纤布的反倾销初裁。欧盟决定,对合成长丝织物(包含聚酯长丝成份在85%以上的,包括85%)征收反倾销税。同日,欧盟对中国涤纶短纤倾销终裁,国内涉案的50家企业将被课以4.9%到49.7%不等的反倾销税。
2005年8月,欧盟又公布了对第35类化纤布的终裁,认定26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企业税率为14.1%;未 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税率为26.7%至56.2%。
四、2005年4月13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五、2005年6月10日,中国与欧盟就纺织品问题达成一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盟委员会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中欧双方同意,从今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在纺织品贸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通过磋商予以解决。
六、2005年9月6~7日,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出了新一届的常务理事会及常务领导机构,并确定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
七、2005年9月8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化纤会议在沈阳隆重召开。“深化研究新时期全球化纤产业循环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可行之路”是此次会议的主题。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理事长郑植艺在发言中明确提出“淡化总量,重在结构,推进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能型行业”。
八、2005年11月8日,中美两国政府在伦敦达成《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为15-17%。中美纺织品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
九、2005年12月1日,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PTA(精对苯二甲酸)技术国产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由上海石化开发的世界级规模和水平的年产80万吨PTA工艺包和成套技术,最近已通过中国石化技术验收,其技术和规模国内领先,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可望用于建设国产化世界级规模的PTA生产装置。
十、“十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化纤工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满足了国内纺织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需求,也为全球化纤工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商机,同时为世界化纤工业结构调整、战略调整及技术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组织编制了化纤行业“十一五”规划,重在解决我国化纤行业受资源制约,产业链发展不协调,原料缺口加大,原创技术及产品开发和应用能力不足,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相距甚远,节能降耗及环保治理能力有待提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行业标准、法规的制定急需加强与完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