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助推行业规范
贸促会消息,3月4日,全国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南京成立,该委员会将负责为家纺产品提供统一的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江苏省纤维检验所。
3月5日,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对此前发布实施的FZ/T6203-1991《手帕》标准和FZ/T61005-1999《线毯》标准的修订稿进行审议,并最终达成审查意见。
两天马不停蹄的工作,体现出中国家纺协会以及相关企业规范市场的信心和严格自律的决心。
“立规”的幕后台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家纺协会会长、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杨东辉对于“标委会”成立以及相关标准修订的台前幕后做了详尽阐释。
杨东辉指出,家纺作为一个既新兴又传统的行业,不仅品种日益增多,功能性也日益增加。特别是随着家纺产品出口金额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有这些都强烈刺激了消费者对家纺产品的需求,因此,产品的丰富必然会对产品的质量提出更多的要求,家纺用品对于标准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在家纺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一些产品质量问题日益暴露,过去家纺产业由于体制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制定的标准数量少、水平低,严重制约了家纺行业进步与发展。因此,如何规范家纺产品、怎样引领行业市场摆到议事日程。鉴于此,纺织工业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曾对旧家纺标准进行多次更新与修订,已制定出《静电植绒织物》、《床上用品系列》、《毛巾》等行业急需的家纺标准,并对这些标准进行多次宣传贯彻。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提高家纺业的整体水平,全国家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顺势而生。
杨东辉透露,未来5年内,全国家纺标准委员会将制定出功能性家纺产品《色差评定目光标准系统》、《家纺产品中可挥发物质的限定》、《起球样照》等更多急需的纺织品标准,使标准体系逐步趋向完善与成熟。
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标准处处长窦茹真指出,家纺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有着很大的不同,行业标准将充分考虑国内全行业的生产水平以及国外产品水平,并且在制定过程也将充分吸收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业专家的审定,形成的技术指标具有很强的公认性。因此,全国家纺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可以为评定产品的质量水平提供统一的尺度。
针对国内目前“标准争春”的现象,全国家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辉认为,标准实际上是经济活动中合法各方竞争、协商、妥协、统一的结果,是代表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意志的结果,而不是像某些行政部门所说的,可以由一个县城掌控着纺织行业国家标准的话语权。因此,家纺标准委员会“行标”的制定与出台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制标准者治市场
实际上,对于纺织品标准的评价,企业最有话语权。以“品牌经营”为主的上海恒源祥家纺公司总经理张巍认为:“现今技术标准已经成为高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国际产业界盛传着‘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的说法,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许多发达国家正在将目光转向标准,通过技术标准中技术要素的确立和技术指标的设立,建立自己对未来产品、未来市场和国家经济利益的竞争优势。”
以产品出口为主的青岛金泰家纺公司董事长金绍伟对标准的“利害”更是有着切肤感受。金绍伟指出,金泰公司在产品出口时,曾遭遇国际严厉的、苛刻的标准,导致一大批定单中途“流产”。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谁制定的技术标准为世界所认同,谁就会从中获得巨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早在1999年,欧盟就提出了《欧洲标准化的作用》的报告,而作为世界标准化大国的美国,在欧洲标准化战略的强大压力下,也于2000年9月发表了“美国国家标准化战略”。因此,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已成为国际业内人士的共识。从某种意义上,行业标准实质上体现了各国企业的生产能力以及产品的附加值,行业标准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甚或是整个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