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止日期: | 2011-3-7 至 2011-3-9 | 周期: | 1 |
创办时间: | 2010 年 | 申请截至: | |
国家: | 中国 | 省份城市: | 广东 / 深圳 |
展出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 | 展馆名称: | |
展出内容: | 男装、女装、童装、运动装、牛仔服装、裘皮皮革服装等贴牌加工企业、时尚服饰、设计师作品等 |
主办单位: | 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 深圳市鹏城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 | 深圳市鹏城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发布单位: | 深圳市鹏城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杨春华 |
联系电话: | +86 755 82542710 8254278 |
联系传真: | +86 755 82542087 8254273 |
备 注: | 2011深圳国际服装贴牌加工博览会 2011 Shenzhen International Clothing OEM Expo 时 间: 2011年3月7日-9日(周一至周三) 地 点: 中国 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 主办单位: 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 深圳市鹏城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香港制衣业总商会 香港纺织商会 香港制衣厂同业公会 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 香港漂染印整理业总会 欧洲时装商会 中国纺织报 服装时报 广东省毛皮和皮衣专业委员会 东莞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中国制造网 www.made-in-china.com 综合介绍 广东一直是全国最大的纺织服装产销基地,云集众多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已形成了以OEM为核心内容的比较鲜明的产业集群,广东服装“OEM”是享誉全球的 “中国制造”;同时国内市场的日益成熟,造就了自有品牌的飞速发展,国内品牌“OEM”也形成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以深圳女装为代表,2009年深圳服装业实现产值1000多亿元,拥有品牌3000多个,行业企业3200多家,国内品牌女装市场份额占据六成以上,深圳也是中国最大的品牌服装设计、制造及加工基地之一。 “深圳国际服装贴牌加工博览会”旨在打造服装行业极具实效性的接单贸易展,同期更有逾百位新锐服装设计师携最新作品参展,品牌汇聚,买手云集。同期举办的“第12届深圳国际纺织面辅料纱线博览会”累积了近十万家服装企业资源,预计专业观众超过18,000人次,其中国外观众占1/3,展览面积达15,000平方米。 参展企业要求 各类服装服饰生产加工和专业贸易企业,可以承接委托加工定单,有一定的供应能力,良好的品质管理系统,具有一定的设计研发能力。 买家邀请 - 国际、国内品牌服装企业; - 进出口贸易公司; - 品牌服装代理商; - 服装贸易商; - 国际著名品牌连锁店; - 跨国零售巨头; - 个体经营户经销及专卖; - 大型超市及服装批发市场; - 国内外服装行业协会、服装类专业媒体、大众媒体等。 参展范围 男装、女装、童装、运动装、牛仔服装、裘皮皮革服装等贴牌加工企业、时尚服饰、设计师作品等 日程安排 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展览布置,上午八点至晚上十点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展览会开放、现场活动、招待酒会,上午九点至晚上八点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展览会开放,上午九点至晚上五点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展览会开放、撤展,上午九点至晚上五点 主要活动 1、中国服装设计师展区 邀请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广东十佳服装设计师共计百余位服装设计师携最新作品和品牌参与OEM接单展静态展出与“时尚风”二十余秀场发布 2、中国服装服饰贴牌加工论坛、广东服装十佳贴牌加工企业评选活动 3、“买家之夜”招待酒会、先进工厂参观活动、新技术应用研讨会等活动。 参展费用 ◎ 标准展位:9平方米/10,000元人民币 12平方米/12,000元人民币 15平方米/15,000元人民币 ◎ 室内光地:9,00元人民币/平方米 - 标准展位配置:9平方米地毯、三面展板(双面开口展位为两面展板,高度为2.5米)、中文楣板、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两盏射灯、三米衣通(或托板) 、一个纸篓。 - 光地展位不含基本设施。 其他广告 ◎ 会刊广告(尺寸:210mm×130mm,广告版面由参展商自行设计) 封面:RMB 18000 封底:RMB 15000 扉页:RMB 10000 封二:RMB 10000 封三:RMB 9000 彩页:RMB 3000 黑白:RMB 2000 ◎ 展会现场广告(更多广告形式请咨询) 拱门:RMB 4000/个 广告牌:RMB 7000/个 礼品袋:RMB 2万元/5千个 展览证件广告:RMB 3万元/3万个 专业买家邀请函:RMB 1万元/2万张 参展程序 ◎ 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务必保证内容详细有效,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展位申请被接受后,主办单位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确认您的申请。 ◎ 参展商须在办理报名手续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参展费用,未交纳参展费用参展商的预定展位将无法保留。 ◎ 主办单位收到参展商参展费并确认其参展资格后,根据展品类型和展位类型为参展商分配展位并书面通知参展商其参展位置。 ◎ 参展公司中途退展,所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