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于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石狮市佳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和泉州市联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停止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标志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两案。
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于1995年在中国内地设立第一家专卖店,福建省内则在厦门设有专卖店。
原告于今年7月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泉州市联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和石狮市佳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标志。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于7月6日、7日对该两家公司进行查处,在石狮市佳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扣留了涉嫌商标侵权的5条印花筒及7捆印花纸;在泉州市联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扣留了涉嫌商标侵权的26条网筒。
原告随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这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分别支付赔偿金各210万元和其他相关费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后,原告将请求支付赔偿额变更至各50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
据悉,这是路易威登公司在福建省内首次通过诉讼的手段申请维护权利。现两案法院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