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传来消息,经过三年审理的“报春鸟(BAOCHUNNIAO)”商标异议裁定书,最终以报喜鸟公司胜诉画上了圆满的句点,商标局最终驳回了张德祥注册的“报春鸟(BAOCHUNNIAO)”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据悉,报喜鸟公司法务科人员在商标监控过程中,发现刊登在2001年12月28日第28期/总第813期《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号为1737090的“报春鸟(BAOCHUNNIAO)”商标,由山东沂市服装市场2区28号的张德祥个人在商标国际分类中的第25类(服装类)上申请注册。该商标与知名品牌“报喜鸟(BAOXINIAO)”商标明显构成近似,其中,汉字和拼音的起首和结尾二字完全相同,在整体外观上二者的视觉效果差异细微,并且是在同一类别的服装商品上,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鉴于此,报喜鸟公司及时准备了相关证据材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请求驳回张德祥申请注册的“报春鸟(BAOCHUNNIAO)”商标。
随着中国《商标法》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强化,名牌所受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知名企业猛力回击,这些侵权的企业主靠搭驰名商标的便车,风险也是很大的,到最后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亦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