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我国商务部根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布了2006年度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一次招标有关事项,从而揭开了2006年度输美纺织服装配额安排的序幕。
一、70%无偿分配,30%公开招标 按照输美纺织品管理公告,2006年度的输美纺织品服装配额将采取业绩分配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进行管理。业绩分配数量占协议数量的70%,具体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招标数量占协议数量的30%,具体按《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执行。
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出口业绩决定了70%协议数量的安排,只要有出口业绩,就有资格参加无偿业绩分配,就能根据其出口业绩的多少分配到一定数量的配额;具体数量的安排是按照各类别对美和全球的出口额,而不是出口数量,对美出口额决定业绩分配数量的70%,对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出口额决定业绩分配数量的30%。
按《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规定,具备出口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在所投标种类上对全球市场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即中国海关商品十位码统计显示企业该种类对全球市场出口金额大于零),均有资格参加投标,这些有资格的企业将通过价格优先的原则参加公开招标,决定协议数量30%的安排。
二、以2005年1~9月的出口额为参考依据 根据商务部公告,招标资格是以2005年1~9月在所投标种类上对全球市场有出口业绩,也就是说招标类别所对应的任何一个中国海关商品十位码项下统计的,对全球市场出口金额大于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由此可以推测,70%的业绩分配也基本上是按照2005年1~9月的出口业绩来决定的,这也许与前几天外资企业向政府强烈要求"要按照2005年度的出口业绩来决定输美纺织服装配额的安排"有很大关系。
由于以什么时间段的出口业绩为依据直接决定了70%的业绩分配的利益格局和30%公开招标的资格,因而,以一体化以后的出口业绩为依据,肯定对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为有利。2005年1~9月,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口增幅达到38.12%,出口比重达到60.51%;一体化之前的配额分配是按照基数决定的,这些基数基本上是由国有外贸企业所控制,今年1~9月,我国国有企业出口增幅仅为3.84%,出口比重仅占30.42%,已不足1/3。
三、有资格参加分配与招标的企业近3万家 按照商务部的招标公告,设限的21大类产品,2005年1~9月对全球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共计有28296家,其中广东企业最多,为7583家,超过2000家的省市还有浙江、江苏、山东和上海,分别为4932家、3765家、2944家、2847家,江、浙、沪、鲁、粤五省市具有投标资格的企业数占到全国的78%。
四、江、浙、沪、鲁、粤五省市将获得80%的输美配额 按照公布的2005年1~9月21大类设限产品的出口业绩,其对全球出口总额达到388.91亿美元,其中:广东93.55亿美元,浙江85.66亿美元,江苏51.1 5亿美元,上海41.08亿美元,山东30.32亿美元,分别占比24.05%、22.03%、13.15%、10. 56%、7.80%,江、浙、沪、鲁、粤五省市合计占比77.59%,由于现有的分配原则和招标规则,再加上这五个省市的出口竞争力,其实际分配到和招标得到的配额数量将大于其出口额占比。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黑龙江、沈阳和新疆几个省市的在设限的21个大类产品对全球出口额也达到一定规模,福建24.91亿美元、黑龙江11.31亿美元、沈阳9.06亿美元,新疆8.93亿美元,分别列全国的第6~9位。其中,福建服装类别出口额比重占92.85%,服装类别出口额超过山东,但比上海低30%。
五、如何解决配额过分分散问题是最大的难题 与欧盟的十大类产品相比,此次设限产品覆盖范围和有资格参加输美纺织服装配额的分配与招标企业数都要大得多,也比一体化之前的配额管理工作要难得多,难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出口配额过分分散。近3万家企业具有获得配额的资格,以21大类产品的估计出口额70亿美元计算,平均每家企业仅能获得24.74万美元的配额。如果按照业绩系数来计算,绝大部分配额将被少数企业获得,而大多数出口规模较小的企业获取的配额数量不会太大;另外,在公开招标形式上设定最高投标量,也无法避免配额分散的问题。
要根本解决配额过分分散的问题,最重要是如何放宽在配额管理政策上的灵活性,用市场化的办法来根本解决由于体制和政策所致的管理上的不足。
二是由于具有出口业绩是获得配额的惟一门槛,不设最低出口业绩标准,使要涉及的企业比一体化以前有资格获得配额的企业要多几倍,几万家企业的管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有比较现代、科学的管理手段,但涉及门类繁多的纺织服装产品和市场快速的竞争变化,也需要政府多研究问题,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尽可能地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服务。(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