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证券公司字[2005]9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出具了无异议函。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工申贝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国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0%国有股权的收购报告书》全文予以公告。
本次国家股股权划转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