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337调查”,中国企业不应再做沉默的羔羊了。正在参加“美国知识产权司法及‘ 337’诉讼实务论坛”的中美两国法学专家,为那些想应诉“337调查”而不知如何应诉的中国企业指明了道路。“33 7调查”指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对有侵害本国企业专利权嫌疑的外国企业进行的调查。它是美国针对不公平贸易展开的调查和救急措施。“我国东部沿海企业外向型的特色比较突出,其中很多产品都是输往美国的。但是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知识,尤其是‘337条款’了解非常不够,因此在出口中遭遇了各种困惑,甚至是损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说。而实际上,近年来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诉讼”正逐年增加。2004年关系到中国企业的“337诉讼”达到45起,涉及大陆企业的有22起。与会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瑞德说:“现在ITC 有26个正在调查的‘337诉讼’,其中15个与中国有关。”瑞德介绍说,“337诉讼”调查时间短,普通专利诉讼调查平均时间为2到3年,而“337调查”时限仅一年到一年半。因此一旦查实企业有侵权行为,可迅速进行制裁。另外“3 37诉讼”制裁是极度严厉的。一旦通过,其后果有可能影响到所有被告企业产品对美国的出口和销售,甚至牵连本国所有同类企业。“对337进行应诉的费用非常高,很多中国企业在面对337调查时,都选择了沉默。”有着丰富涉外商事仲裁经验的黄松律师说,沉默并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面对诉讼首先应该选择一个合适的美国律师,然后针对是否侵犯专利权去取证。不要一开始就考虑花多少钱,是否合算。”“当然,采取双方和解也是一条不错的路子。”(方益波 张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