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70多个企业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给出口带来诸多利好。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已经意识到---
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自2004年4月新西兰率先承认以来,目前已有51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而目前,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应诉国内企业已超过70家。
对此,商务部有关人士指出,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使中国企业在应诉部分国家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不公平待遇,违反了世贸组织基本的公平贸易规则。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将为我国出口企业带来诸多利好。同时,有关专家也纷纷就如何获得这一地位出言献策。
"地位"成为出口企业一大挑战
"市场经济地位"为何如此重要?以制鞋企业为例,日前,有权威媒体爆料,欧盟不承认中国鞋企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消息对中国出口鞋企来说,无疑是当头棒喝,因为此举意味着欧盟将采用替代国数据来调查我国出口鞋业。广东一家加工贸易厂家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假如采用替代国数据,对我国企业很不利,因为替代国数据是无法预料的。
不可忽视的是,其他出口企业也同样面临被动局面。2004年,因为没有市场经济地位,我国彩电产品在出口美国时遇到重重阻碍。其中,我国的产品不被认可为市场定价,令彩电企业颇感无奈。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价格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在非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不是根据市场竞争确定的,往往不真实、不可信。因此,要判断非市场经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价格,就需要以条件相类似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成本和价格来进行推断。这种方法,从逻辑上讲是合理的,但是,在具体运作时却往往被人为操纵和利用。如1998年欧盟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以新加坡作为参照,2004年美国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则是采用印度作为参照。
在非市场经济条款的约束下,我国企业容易被其他国家提起反倾销起诉,容易被抬高反倾销的幅度。我国企业为此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我国企业所遭受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据了解,寻求他国承认自己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国际关系中尚无先例。而专家认为,中国企业这样做,是应反倾销之需。据欧盟提供的数据,在欧盟近几年对中国企业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企业提出"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成功率已接近70%,而在1999年,这一数字仅为9%。
然而,证明"市场经济条件"并非易事。证明过程之复杂,应诉时间之漫长,使得许多企业知难而退。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案件的最大挑战。
财务规范至关重要尽管有些专家学者认为,出口企业花费巨大成本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以应对反倾销有些"舍近求远",因为市场经济地位所影响的出口额与整体出口额度相比,还是"非主流",但不少企业表示,努力争取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针对这部分企业,专家学者纷纷支招。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沈瑶认为,要证明企业的市场经济性质,就必须证明企业是根据市场价格信号决定原材料、劳动力等投入以及产品售价,产品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和产品价值。这是决定企业市场经济性质非常重要的论证环节。起诉方的调查当局往往要重点核查企业的财务账簿和会计方法等。企业需有一套按国际通用会计准则并经过独立审计的基础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可以反映该企业的生产成本、财务状况和市场经济关系,并表明企业没有受到过去非市场经济体系的显著影响。应诉企业应做到在企业财务、记账、分类、合并、调整账目的原则、制表原则、数据处理、账目调整、赊账冲抵、债务偿还及平衡等方面,都不存有计划经济遗留的问题。
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时间非常紧迫,需要准备的资料跨期长而且烦琐,如果企业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没有这方面的充分准备,很容易错过申请期限。经济全球化迫使企业与国际接轨,财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出口企业不妨以此为契机,在平常的运作中就注意财务的规范操作,保证账簿系统的完整,并对账目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独立审计,以确保拥有一套清晰的、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的会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