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初裁结果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事务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印度发布的初裁公告中,没有应诉的企业税率竟然低于参加应诉的企业,虽然印度在5月19日更正了这一错误,但是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印度政府在计算方法上有明显的问题,而且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合理之处。”
去年5月18日,印度反倾销总局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20~100克/米的绸缎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1.81亿美元,企业100余家,是印度近年来对我发起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件。4月27日,中国27家丝绸出口企业收到印度对中国绸缎反倾销案的初裁结果,印度认定中国绸缎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印度国内绸缎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印度称,最迟5月底,所有中国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绸缎产品,都将被以最低限价方式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在成都召开的印度绸缎反倾销案初裁总结会上,我国企业纷纷表示,印方的初裁结果无法令人信服。本案行业无损害抗辩的中方代理律师事务所——小耘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印度政府的初裁在透明性、公开性以及逻辑性方面都有一定问题,小耘所将在近期提交对初裁结果的抗辩意见,着重代表企业指出裁决的不合理之处。
印方初裁难自圆其说
“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在反倾销应诉中永远的痛,然而此次印度不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则令人啼笑皆非。印度政府认为,由于中国鲜茧存在政府预测价格,因而中国绸缎行业无法被认定为市场经济。对此纺织商会人士表示,我国政府早已放开了生丝和干茧的价格,丝绸的原料是生丝,生丝的上一级原料是干茧,干茧的上一级原料才是鲜茧,鲜茧存在政府预测价,但这并不等同于政府定价。印度政府严重夸大了政府预测价对鲜茧市场的影响。
小耘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表示:“日本和印度对鲜茧都有政府指导价,按照印度方面的逻辑,印度和日本就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印方显然是不会同意这种推论的。”我国鲜茧价格已经突破了政府预测价格,近几年来,政府预测价差别不大,然而实际交易的价差却非常大。张毅举例说,石油在很多国家都有政府指导价,却绝对不可以就此推断石油的所有下游产品———化工品、化纤服装等等都不是市场经济。
“印度政府在裁定行业损害时,并没有具体的数据佐证,”张毅表示。“他们只列举了一项数据,那就是印度国内织布机销量减少,借此推断行业受到了损害。”印度政府认为由于其丝绸业都是手工作坊式,因而不需要提供市场份额等数据。然而印度这一做法违反了其国内的反倾销法律和WTO规则,按照WTO关于反倾销的规则,印度政府应当提供十几项衡量指标来佐证其结论。在印度政府4月27日公布的中方57.42%至115.74%的倾销幅度中,看不到任何计算方法。
浙江惠隆进出口公司杨闯表示,作为应诉企业之一,浙江惠隆被裁定的反倾销幅度为102%。由于印度对所有品种分类裁决的最低限价都比国内出口的价格高出近50%,为避免损失,他们已停止对印出口。
祥飞实业董事长周永忠表示,去年5月18日印度对中国绸缎的反倾销调查启动后,他们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应诉决定,并向印度方面提供了所有相关出口数据,但后者却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为由,判定中国绸缎在印度存在倾销,裁决缺乏合理性,这令中国企业感到很失望。
中国企业将继续抗辩
纺织商会人士表示,商会、律师和企业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印度近期要召开听证会,并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这都需要企业积极配合。另外,企业也希望我国政府在市场经济地位方面与印方进行沟通。
张毅说,印度代理律师5月18日也出席了在成都举行的初裁总结会,向企业详细分析了此次初裁的结果。他们表示,对初裁已经做出了初步的评论。张毅认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首先是就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申诉;其次,对于计算方法和数据披露等环节提出质疑。
张毅表示,律师在抗辩过程中提供了很多材料,证明中国和印度的绸缎行业存在很大差异,印度的绸缎业主要是手工作坊生产,而中国则是规模较大的工厂,中国绸缎价格低于印度是有理由的。
印度国内还对丝绸业提供一定的补贴,这也违反了其自身的判定逻辑。而且印度的确需要中国的绸缎产品。近年来,印度连年干旱,丝和绸产量很不稳定。随着印度国内绸缎消费的增加,以及印度绸缎产品年年增长,都将增加其对绸缎的需求。而中国正是他们主要的绸缎进口国。
业内人士表示,此案目前仅仅是初裁,半年后将公布终裁结果,现在言败还为时过早,中国企业应尽力申诉,使终裁税率下降到合理范围。同时,如果中印两国在全面市场经济地位谈判方面取得进展,个案的裁决也将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