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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抄袭成风 无可奈何的痛?
Θ联科绣花网[乐绣网] 服装信息-品牌新闻  Θ添加时间: 2018-12-07

  我国出口的正是那些中低档产品,以价格优势广种薄收。至今仍有不少企业盲目地将资源投入到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中,千军万马挤一条独木桥,所谓“新产品”开发,已演变成部分企业的相互抄袭。

  缝纫机业内最具有传奇色彩的商标“抄袭”案当属“惠工”的“海菱”与“海菱”的“惠工”纷争,官司历时三年,因为其“绕口令”似的商标、厂名“交叉重合”而引起国内企业界的广泛关注,作为原告的惠工三厂生产的是“海菱”牌缝纫机,而第一被告则是生产“惠工”牌缝纫机的海菱公司,惠工三厂的“海菱”和海菱公司的“惠工”同时出现在市场上,一时间难分你我。市场上两种缝纫机在产品质量尽管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可是无论从名称、宣传资料等却非常相近,加之海菱公司的销售人员向消费者误导,“惠_[=三厂的海菱牌是内销产品”,“海菱公司生产的惠工牌是外销产品”,消费者更是被迷乱了眼睛,于是经常有用户向惠工三厂投诉要求修理所购买的“惠工”牌缝纫机,这使惠工三厂在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们叫苦不迭,要求惠工三厂出面澄清。

  官司最后以上海惠工缝纫机三厂胜诉而告终,但也为国内缝纫机企业商标专利保护敲响了警钟。实际上,“海菱”与“惠工”之争不过是因为被诉诸法庭和在媒体的报道下而被公之于众,更多的“外观”、“技术”抄袭并不被人所知,或者破人所知去¨也只能不了了之。一位业内人士甚至断言:缝纫机行业早已“抄袭”成风!

  利润的驱使

  在河北某县,现有的100多家中小型缝纫机企业几乎青一色是以“仿制”产品为主业,在这些企业老板们的观念里,“仿制”产品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相反,它能给这些实力普遍不强大的企业带来快速增长的机会。因此,他们很大方地跟记者交谈备自去市场选好卖的机型,拿回来大量仿制的故事。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先由老板或者经验丰富的员工去市场挑选正在热卖或者通用的机型,买回来后由几个技术工人把零件全部拆开,在某些部位稍微做些改动,一台新机器就出来了,然后在此基础上大量生产,贴上新的标签后便流入市场。

  从以上流程中可以看出,这些仿制的产品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术含章,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由于企业不要投入研发成本、技术成本和宣传成本,因此投入风险低,而产品也火都价格低廉,如果销路好,企业的利润就能得到保证。

  另一个在业内广泛流传的方法是,直接贿赂目标公司的内部技术人员,通过内部员工把机型图纸偷出来,然后对照图纸直接生产。更省事的方法是只把机芯部位生产出来,机壳可以直接去买,买回来一套,和原来的产品一模一样,这样就既可以使用原来的产品品牌,又能以和原品牌相同价格售卖出去,显然利润惊人。这种方式相比之下对原品牌的打击更大,因为假冒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就会出现上海惠工缝纫机三厂所面临的“四处救火”的局面。而始作俑者却可以作壁上观。

  是否行业发展必然

  河北某县缝制企业老板们的理直气壮里,其实还有另一层含义:国内不少大型企业在发展之初都是以这样的模式起家的,客观上,部分大型企业的发家模式为这些中小企业老板们提供了效仿的模本。他们的潜台词是,大家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只是他们走得晚了一步而已。

  “小企业抄大企业,大企业抄国外企业”,这种类似的观点在业内有不低的支持率。在记者对国内数家大型缝纫机企业的询问中也得知,这些企业几乎都遭受过被中小企业“抄袭”的经历,除了商标名字的“抄袭”不那么明显外,在机型外观、技术方面都是屡次受“侵”。

  但是,令记者纳闷的是,这些企业并没有表现出“受害者”应有的激愤,采取行动的更是寥寥。相反,部分企业甚至认为,这在行业内已经习以为常了,如果每次发现“抄袭”行为都采取法律手段,除了诉讼成本高昂外,他们正常的生产都会受到影响,因而也大多睁只眼闭只眼。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理事长王承康表示,国内缝纫机企业发展时间不长,发展底子薄弱,在原始资本积累阶段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通过”抄袭”来赚取第一桶金也是有的。王承康认为,这是缝制机械行业发展过程一个无法回避的过程。但在这些企业发展壮大后,他们具备了研发的实力和能力,对知识产权也有了较高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再去“抄袭”国外的产品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他们却无法阻挡其他国内中小企业的“抄袭”。

  令王承康痛惜的是,国内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被侵权后的淡漠,必将助长“抄袭”行为,长此以往,“抄袭”是行业发展必然的怪论会在行业内蔓延,对缝制行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走出低水平循环怪圈

  7月份,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对“十五”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项目进行验收,发现申报的专利主要集中在外观和实用新型,而具有创新性的发明专利严重缺乏,已取得发明专利的为0项。所谓发明专利,是指从理论到成果上完全是企业原创。显然,中国缝纫机企业在“十五”期间没有迈过原创这道坎。

  王承康指出,知识产权问题是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严重阻碍着我国缝纫机企业开发新产品、上档次、上水平;也极大地妨碍了我国缝纫机产品到国际市场上与外国产品进行竞争。更严重的,很有可能会引发外国对我们的反倾销,使我国整个缝纫机行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现实是,中国缝制机械行业曾受到国外知识产权的“围剿”。国外缝纫机协会曾多次向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出示我国部分缝制机械企业仿制国外产品技术的清单,要求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国外缝制机械企业的权益。这造成中国企业在国际缝制机械市场上的被动局面,严重影响了我国缝纫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国内缝纫机产品供求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方面,技术水平低、档次低、附加值低的产品过剩;另一方面,技术含量高、档次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相对供不应求,仍需进口。我国出口的正是那些中低档产品,以价格优势广种薄收。至今仍有不少企业盲目地将资源投入到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中,千军万马挤一条独木桥,所谓“新产品”开发,已演变成部分企业的相互抄袭。这种跟随式战略换来的便是独创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的严重缺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缝纫机行业应走出低水平循环的怪圈。

  规范市场秩序

  2004年3月,在中国缝制机械协会七届三次理事会上,全体理事代表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知识产权工作小组组建方案”,表明了知识产权问题已引起了协会和企业的高度重视。

  中国缝纫机械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何烨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已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她为行业开出了一剂良方:一方面,通过加强品牌宣传、申请专利等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在行业中倡导一种尊重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健康风气,同时对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进行帮助教育,并拒绝其参加CISMA等行业具有权威性质的展会,以在行业中起警示作用。

  但是,仅有协会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良好秩序的形成最终要归结到法制力量的保障和支持,对抄袭、仿冒他人知识成果的恶劣做法进行严厉打击是题中之义。

  专家指出,政府或立法机构,应该援用普遍性的打击假冒伪劣等法律的原则基础上,专门制定一些防止我国缝制机械行业在低水平基础上大打“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法规,作为大力整顿缝纫机市场的法律依据。工商部门应当对这样的工厂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手段,媒体及时披露这方面的情况,严格阻止此类企业再次混入缝纫机械行业。

  当“抄袭”不再被认为是“必然”,而成为“过街老鼠”时,或许,缝纫机行业的强国之梦才能离得更近一点。

来源:服装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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