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一些国家背离WTO的基本规则,无视中国的努力和诚意,单方面大幅度降低“反倾销”立案标准,动辄对中国出口的中低档机电产品、农畜土特产品设置贸易壁垒,搞不平等的歧视性“保护”、“双重标准”,在袜子、裤子、胸衣等纺织服装上也对中国大做“反倾销”的文章。
这不由得让笔者想起几年前发生在印度的“南通机针案”,希望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反思,对处在贸易摩擦多发期的中国出口产品提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南通机针案”始末
江苏南通是我国著名的工业缝纫机机针产业集群地之一, 拥有华廷、白鹤、亨利、飞虎、中德、华东、东诚等知名制针公司。据江苏海门缝纫机机针协会会长高家平先生介绍,在1992年时,临江镇每包机针的平均售价为0.8元;到了2002年,每包平均售价不升反而下降到0.42元。而此时,福建恒特机针每包售价为4-5元,“德国莱茵”机针每包售价则高达7-8美元。产品价位差距不小。
据有关资料,2002年,南通工业缝纫机机针在印度的低档机针市场总量中曾一度占据30%-40%的份额,孟买和新德里两家与“德国莱茵”合资的机针厂于是联名向印度官方机构提出“反倾销申请”,试图对出口到印度的中国机针加征600%的特保税,税期为3年。根据有关反倾销案的法律程序,接到诉讼通知的中国方面必须在30天之内到印度应诉。应诉国外“反倾销”诉请,不仅需要高昂的成本,而且还要熟练运用WTO的相关规则。而这一切,不仅让每一个弱小的南通机针厂无能为力,就连南通市政府当时也丝毫无此方面的经验。“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使南通机针业一时被愁云笼罩,几乎陷入“灭顶之灾”。
为了保障南通机针各出口企业的利益,我国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适时组织江浙地区相关工业缝纫机机针制造企业和进出口公司(女口华廷、白鹤等)集体应诉,并雇请专业律师,两派代表赴印度就《印度对中国工业缝纫机机针调查案》与对方进行耐心的协商、谈判,并建议印度方面的机针进口商、生产商及其下游企业举办有说服力的听证会,促成“反对对华工业缝纫机机针不正当特保限制”的联名呼吁。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的专家们在该案过程中不仅大胆走访印方机针生产厂进行反向取证,而且还调查了其他一些非常详尽的真凭实据,收集、翻译了大量对本案胜诉至关重要的技术资料。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本案的整个审理过程中,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与法律程序同时进行的部长级磋商和高层斡旋,灵活、有效地为本案最终胜诉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持。中国缝制机械切、会亦指派专人,广泛、深入地调查了解有关我国机针生产和出口的价格、产量等情况,为此案最后取胜做了大量的基础材料准备工作。
“南通机针案”沉重的反思
在国内各有关方面不懈地努力下,“南通机针案”最终以胜诉结案。虽然这次事件过去已久,但在近期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纺织品出口)摩擦多发之时,对其认真、系统的总结和反思相信会给我们许多启示:
1.历年来我国出口的大多都是中、低端产品,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少有知名品牌,与美欧“空中客车”、“波音”之类的“大块头”相比,真可谓“小巫见大巫”。尽管我国出口的各种产品种类和数量在逐年增长,但所获取的经营效益却没有因此成正比例地上升。
2.随着世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资名企纷纷抢滩中国市场。“从中国出口的高端产品”赚取的绝大部份利润流进了外国人的钱包,国内企业只是从中分得那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3.盲目扩大出口低档次、同质化商品的数量,不在出口产品的档次升级上做文章。这是缺乏核心竞争力,又不愿在基础研究上下工夫的“短视者”们“急功近利”的通病。此病不除,空喊“振兴民族工业”的口号就仍然难以改变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的尴尬现状。
4.公平竞争,和谐相处,努力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共同创造相对稳定的、可预见的经营环境,应该是每一个企业家和他所在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5.熟练运用WTO规则,努力培养应对国际上“反倾销”、“加征特保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保护主义的能力,不仅是中央政府部门的职责,也是各出口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尽快做的事。
相关提示:
必须意识到,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企业在国外遭遇的贸易壁垒或限制措施,其数量和形式都可能是空前的,其中必定会有违背WTO原则的。企业可以利用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向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为谈判做好充分的准备,提高应对贸易限制的反击能力,维护出口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