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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市场不让卖丝绸服装
Θ联科绣花网[乐绣网] 服装信息-服装市场  Θ添加时间: 2018-12-07
在服装市场里卖丝绸服装,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在服装市场里不让卖丝绸服装,倒很令人看不懂了。最近,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的部分转租者就很纳闷:咋不让我们卖丝绸服装了呢?
 
  原来,该市场出于规范经营秩序考虑,于2004年11月和原摊主签订了明确规定不准销售丝绸类服装的合同。从白纸黑字看,的确是合法文件,市场经济既然是契约经济,当然只有按合同办事。但也有人想不明白,这合法的事,未必就合理呀,服装市场凭什么一定要拒绝丝绸服装呢?
 
  本报于3月29日刊发《为啥不让卖丝绸服装》的报道后,引发了读者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他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于是,在这合法与合理之间,大家展开了一场正方对反方的热烈讨论。

此举迫不得已

  陈妙海: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四科科长
 
  做出这样的决定,并强制执行,是迫不得已的,但也是深得人心的。原来的丝绸服装经营户往往做两三个月就走人,长时间让市场最好的摊位空着,严重影响了市场的人气,摊位价值也被这些人做得大大贬值了。另外,在管理上,这些经营户也比较难管。主办方在征得所有原摊主同意后,经多方宣传动员,才做出这一“禁卖”举措的。这事保障了绝大多数经营户的利益,也符合整个市场的最根本利益。整个实施过程都摆在桌面上合法操作,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大方向是正确的

  陶先生:环北小商品市场经营户
     
  市场主办方为了整个市场长远健康发展需要,经过绝大多数经营户的同意,对市场经营格局进行调整、取舍,又是在合同规定内容允许范围内执行的,应该讲大方向是正确的。少数经营户不理解也得支持,就像国家势在必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有的人因此下了岗,这是大局的需要。

这个条文没啥不妥

  徐霄燕: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合同条文不违法时,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都得遵照合同办事。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的“禁卖约定”,既然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我个人认为执行起来就没什么不妥。打个比方,在租房子时房东规定,不准留别人过夜,承租者事先也同意了。可事后还是留人过夜,房东知道了进行干涉,完全可以。这时承租者能以“我租下的房子干吗不准留人”来质疑吗?道理就这么简单。

这种做法可以理解

  徐天祥: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经营户
 
  市场主办方不准卖丝绸服装可以理解,他们有划行归市的权力。一个专业市场内做得太杂了不是好事情,再说只做两三个月,其他时间都让摊位空着的确影响到整个市场的生意。再差的市场内都有几户做得好的,市场主办方得照顾全局,不能因为门口的几十家做丝绸生意的有钱赚、交得出摊位租金,就任由他们空摊位、不服从市场管理了。

听主办方的总没错

  毛礼康:杭州常青意法东区1—219号经营户
    
  这事很难说谁对谁错,想卖丝绸服装的经营户肯定认为不合理。主办方明知有经营户反对还要坚持,一定有原由,也肯定是经过绝大多数经营户默许的。听主办方的,市场兴旺不起来他们会负责的;经营户我行我素,不服从管理,市场开不下去怎么办?我觉得,不要争论对错,还是听主办方的意见好,他们比经营户更关爱市场。

这肯定不是“霸王条款”

  张尧卿: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总经理

   这个事情做得对不对,我认为主要看两个方面:转租者进来时,和主办方有没有签订“禁卖协议”,如果有承诺双方必须遵守;市场主办方做出整个市场不准卖丝绸类服装,是不是从维护绝大部分经营户的角度考虑的?这些都做过了,并达成了共识,我认为“不准卖”不仅合法,也是合理的,市场主办方应该坚持下去。
 
  任何一个想办旺的市场,都不会无缘无故出台对本市场发展不利的举措。每家市场都有各自的特色发展方向,都有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如今四季青特色街区有16个市场,虽都是服装市场,但已越来越细化,各自在彰显特色。从这个层面上讲,不准经营丝绸类服装未必不是好事。
 
  我要表明一个观点:“不准经营丝绸类服装”肯定不是霸王条款,服装专业市场到处有,不是垄断行业,哪来“霸王”之说。

早盼主办方这么做

  赵小兰: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1226号摊主
 
  我们是原摊主,本来一年一只摊位可以租到20万元,后来让一帮做丝绸服装的压到八九万元,并一路下滑到四五万元了。摊位被他们搞得贬值了,这样肯定不好。这次主办方想出这样的举措,我们举双手赞成。租不出去就自己干,我们现在做一个韩国牛仔系列浙江总代理,这段日子生意不错,我们很有信心把摊位价值再做上去。

不违法就无可争议

  严华丰:浙江亚细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谈到市场主办方利用自身的商业优势地位,成功达到签约目的,只要不违背法律,都是无可争议的,也不是霸王条款。至于约定在执行时,给有些经营户带来了损失这是没办法的,法律从不相信眼泪。

强化管理才是关键

  朱复生:杭州龙翔服饰城总经理
 
  只听说过有害人体健康、假冒伪劣的服装是不准销的,如果所销的丝绸类服装不属这一类,主办方不准卖的依据恐怕难以站住脚。旺季开、淡季关,这的确让主办方最感头痛。不过,主办方不能回避困难,要加强管理,对关摊者处以严厉的处罚,直至达到效果为止。
 
  现在办好市场是很难的,最难在哪儿呢?经营户的经营能力普遍不高是最大的制约。什么好卖就卖什么,一切让市场需求来说话,这对提高一个市场的经营能力是最有效的。我认为,违背了这个基本道理,主办方做出的一些规定就有可能会事与愿违。假如我们也遇到类似的问题,肯定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先找出根源再去动刀方为上策。

高压手段不宜提倡

  张君敖:中国轻工(余姚)模具城总经理
 
  市场主办方这样做不对吧?工商局颁发给服装市场的营业执照中,不可能有不准销售丝绸类服装的规定,主办方为了所谓的“不便于管理”的理由,强行剥夺全体经营户的正当权利很不应该。我个人认为,这是典型的“家规大于国法”的做法,这种高压手段可不宜提倡!

这种做法太过强硬

  汤先生: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经营户
 
  经营户现在生意也难做,赚点钱容易吗?我们做生意都有个连续性,一个类别往往要做好几年,一下子不允许做了,以前的货怎么办?长时间形成的经营路线、顾客群不都白费心思了?旺季是不可以耽误一天时间的,这么白白地浪费掉了,你说主办方考虑得周全吗?最好有个折中的办法,划出一个区块来让他们做。

守规矩为啥不准卖

  黄先生: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户
 
  我们是在丝绸服装好销时进丝绸的,过后再做其他适销对路的服装,年年做得蛮好的,今年全部取消了,损失了不少钱。洗脚水和孩子一起向外倒,这种做法也是对的?

有点让人困惑不解

  张先生: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户
 
  我们在这里做了好几年丝绸服装了,生意很不错的,淡季时也不空摊位,市场主办方凭什么要我顾全大局,放弃销售多年的丝绸服装。现在拿几件衣服做做样子,自己没能力转行,租又租不出去,还有仓库里这么多货怎么处理?本来是想搞旺市场的,现在反而让那么多经营户乱了阵脚,“不准卖丝绸服装”取得的效果并不好,这些主办方替经营户想过吗?边上的苏杭市场也在准卖不准卖丝绸服装的问题上反复了好几次,结果还不是又可以了?一刀切的办法让人困惑。

经营户又能怎样

  程先生:杭州龙翔服饰城经营户
 
  现在市场主办方有时出台一个管理办法,明知不合理,却变着法子让他合法化,让经营户处处被动、无法争辩。还动不动就以“市场整体利益”这个大帽子扣人,但这个“整体”其实很多时候是假象,是主办方“动过一番脑筋的”。主办方是强势,经营户是弱势,遇到这种事经营户又能怎样?

让人难以接受

  陈文育:杭州常青意法东区经营户
 
  服装的概念是很大的,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划行规市当然可以。不过,这个季节不准批发丝绸服装,这种做法怎么说也不对呀!有事情出现,可以通过主办方加强管理来解决,简单地剥夺经营户销售丝绸服装,这是不合理的,难以让人接受。

工作过于简单化

  潘谷龙:杭州武林服饰城管理人员
 
  市场主办方出台这样的举措对错不想去评说,不过,我知道这件事后总感到有些遗憾。一刀切的办法太过简单化了,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一些嘛。主办方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特别在一些有能力做好的细节上,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更人性化一些。比如怎样去指导经营户转型、帮助联系处理存货或宽限执行时间等。

来源:浙江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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