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西、浙江、江苏等7个省、直辖市的羽绒服装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9%(不涉及出口产品)。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小型企业生产的羽绒服装产品,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羽绒含绒量标注与实际含绒量不符。国家标准规定,羽绒服装的含绒量不得低于50%。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的羽绒含绒量不合格,其中有2种产品羽绒含绒量的检测值为零。
羽绒蓬松度不合格。羽绒的蓬松度直接影响羽绒服装的回弹性、保暖程度和舒适度。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的羽绒蓬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面料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面料色牢度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9.4%。
杭州啄木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PECKER”羽绒服、北京绿姿美服饰有限公司“奥妹淑特”休闲羽绒服、江西达晟实业有限公司的“佩思利”羽绒服、杭州萧山南阳镇盈强羽绒服厂“盈强”羽绒背心等在抽查中被判为“质量较差”产品及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