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协会休闲装专业委员会申请更名中国服装协会运动与休闲装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服装协会休闲装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服装协会运动与休闲装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目前,“休闲”已作为时尚概念在服装品牌中广泛的使用。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全民健身运动消费已成为市场主流,时尚休闲有倾向于时尚运动方向发展的趋势,休闲装市场正兴起一股运动的消费潮流。都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促使人们开始向往舒适、随意的简单生活,运动休闲装成为他们的钟爱,消费者在这方面消费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大。购买运动休闲服的人群不光局限在年轻时尚族,中老年也有,消费者所青睐的品牌不再是耐克、阿迪达斯这样的国际品牌,国内安踏、李宁、康威等均能成为消费的优秀品牌。
在我国,运动休闲装生产企业近几年才刚刚兴起,起步较晚,面对国外著名品牌大军压境的挑战,我国的运动服装和国外相比,虽然在质量上一点也不逊色(许多国外名牌服装都是在我国加工生产),却普遍缺乏运动休闲装的时尚性,且各品牌之间的特色区分不甚明显,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行业内不规范的低层次无序竞争、缺乏合理规划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服装只有把品牌创立起来,逐步加强民族品牌的知名度,才能真正占有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应该说,缩小与国外品牌差距是发展我国服装产业的关键。
为了更好的开展行业活动,打造民族品牌,广大运动服生产企业迫切希望成立一个专业组织,在行业自律、市场开拓、信息服务、国际交流、理论研讨等多方面开展工作,探求行业发展方向,引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国服装协会应广大运动装和休闲装生产企业的要求,拟将原“中国服装协会休闲装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服装协会运动与休闲装专业委员会”,以适应我国运动休闲装行业企业与消费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业务范围:
(一) 接受政府部门和中国服装协会的委托,开展本专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研究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拟定长远发展规划;向有关部门提出本专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立法的建议,并协助贯彻实施。
(二) 制订本专业行规行约,建立自律机制,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 参与本专业各种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配合中国服装协会进行本专业名牌产品、优秀企业的推荐工作。
(四) 组织和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推动行业内各种形式的联合、协作和交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培训班,为企业培养技术、管理、经营、设计人才。
(五) 建立专业信息网络,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传递各种行业信息和国内外市场信息。开展专题研究和市场预测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往,积极引进国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职业装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树立中国职业装名牌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
(七) 组织产品展览展销活动及有益于行业及社会的其他活动。
(八) 承办政府部门、中国服装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本行业的事项。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服装协会联系电话:8522900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来源: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