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市新出台了58部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其中北京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消协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消费者购买的鞋类商品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出现开胶、开线、鞋跟松动、变色、脱色、鞋底断裂等质量问题,商家不仅要负责修理,还要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鞋类商品出现鞋底断裂情况,将获得经营者最高50%的赔偿。
这也就意味着,从7月1日,凡在北京市各大商场、个体商店购买的鞋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依据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了。鞋类商品依据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以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形式约定,“三包”期限不得少于90日;没有约定期限的,不得少于180日;鞋类商品在“三包”期限内经过修理的、装饰物损坏赔偿10%—20%;出现开胶、开线、鞋跟松动等问题赔偿20%-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