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呼吁企业积极应诉 秘鲁国家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署8月21日在《秘鲁人》报发布第054-2004/CDS-INDECOPI号决定,开始对纺织品服装发起一般性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期为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海关税则号为61、62、63章。 秘鲁政府曾在2003年12月对中国该税则号下的服装产品实施了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6条的临时特保措施,在中国政府强烈交涉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积极推动下,7月11日秘鲁政府终止了对中国服装产品的临时特别保障措施并继而以现在的一般性保障措施代替。 虽然一般性保障措施不同于特别保障措施只针对中国,而是只针对商品,不针对某一国家而实施,但实际上受影响最大的是中国出口产品。为此,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希望中国企业能积极参与应诉。 有关利益方可以直接向秘鲁政府调查机关申请登记应诉,也可以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