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6类产品从量征税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廖雷)中国商务部31日公布即将开征的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就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税方案采用从量计征的方法,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率。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分为0.3元/件(套、条)和0.2元/件(套、条)两档;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
鲁建华说,2005年征税方案中,政府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设置税率,既要达到税收对出口产品的调节作用,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这个税率设置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绝大部分企业可以承受的,不会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中国政府决定在2005年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对六大类31种纺织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出口市场应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此间专家认为,这是中国政府规范、改善纺织品出口结构,实现与各贸易伙伴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完)
海关总署负责人就“开征纺织品出口关税”答问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张毅)实行了40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体制到今年年底将宣告结束。2005年1月1日,纺织品贸易将实现一体化,我国政府将主动采取征收出口关税等措施。记者就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等问题采访了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
加强宏观调控 促进行业发展
记者:明年全球纺织品贸易将取消配额管理,我国政府决定采取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等措施,是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根据世贸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2005年1月1日起全球纺织品贸易将取消配额管理,实现一体化。
纺织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纺织品出口持续高速增长。据海关统计,今年我国纺织品出口预计将达到950亿美元,约占世界纺织品出口份额的20%左右,我国已成为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但是我国纺织品出口高速增长引发的问题也日益突显。从国内看,我国纺织品出口出现“量增价跌”,多以定牌、贴牌为主,缺乏自主品牌。从国际上看,针对中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一些国家夸大中国纺织品的出口能力,给纺织口出口带来众多不确定因素,如设置苛刻而又不合理的原产地规则及特别限制措施等新的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构成重要障碍。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纺织业的发展,主张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中国纺织品发展目标并不是通过简单的数量增长而挤占别国的市场,打价格战不是我们提高竞争力的路子,我们希望通过推动产品结构的升级乃至产业升级,逐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整个行业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实现对出口秩序的维护和协调,为出口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符合WTO规则的保障支持体系,我国政府在认真听取了有关行业组织、纺织服装企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在2005年采取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等八项措施,以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推动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继续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征收出口关税符合WTO规则
记者:我国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是否与WTO的规则一致?
负责人:我国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是与WTO的规则相一致的。2005年1月1日起,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这是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成果,是所有世贸成员经过长期艰苦谈判所达成的共识。纺织品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符合各成员国的长远利益。对纺织品征收出口税不仅完全符合WTO/GATT规则对于现行贸易的处理,而且还为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友好合作和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全球纺织品贸易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负责任的贡献。
记者:相对其它措施,征收出口关税主要有哪些好处?
负责人:我想说的是,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关税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优点,可以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促进结构优化。特别是相对其它措施而言,征收出口关税更具透明度、可预测性和非歧视性。我国主动征收出口税,通过完善关税结构,优化税率,可以促进有效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纺织业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加速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和加强本国纺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持纺织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出口价格,尽量避免出口量增价跌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消除一些国家的疑虑,创造自由、宽松的良好贸易环境。
七大类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
记者:这次征收出口税的纺织品主要有哪些?
负责人:我们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的过渡性临时措施。在税率上,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在征税计算简便的前提下,合理设定税率结构,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负。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0.3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1.3%。这样就会对质次价廉的商品压力较大,对质优价高的商品压力较小,能达到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高的效果,从而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实现优化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目的。同时,为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简化税制,将对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采取同等课税政策,我们将对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易货贸易等9种监管方式下征收出口关税。
海关已做好充分准备
记者:对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对中国海关来讲,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你们前期作了哪些准备?
负责人:对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不但涉及面广,在国际上也将产生大的影响。海关总署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我们从11月初开始研究实施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一是经与相关部门多次研究,确定了征收纺织品出口税的范围和方式方法;二是按照对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全口径的征收原则,我们对目前91种海关监管方式逐一筛选,最后确定对一般贸易、易货贸易等9种海关监管方式征收出口税;三是确定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征税环节,对出口纺织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在进区环节征收出口税;四是调整海关监管作业程序,保证既管得住,又通得快。由于纺织品出口量大,涉及企业多,开征出口关税将增加出口环节,我们将充分考虑调整海关岗位人员配备,保证出口通关效率;五是对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税没有现成程序可利用,我们自11月就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加班加点编制通关程序,目前已基本完成,进入测试阶段;六是我们将紧密关注政策实施后的征税及出口情况,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中增加监控,及时捕捉信息,为政策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和建议。
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应对
记者:为了做好对部分纺织品出口征税,出口企业应该作好哪些准备?
负责人:对纺织行业及纺织品出口企业而言,应当积极应对。首先应理解和拥护国家对纺织业的政策导向,避免纺织行业投资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尽快加强企业内部的宣传培训,尽快适应。其次要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操作程序,如哪些类别的纺织品出口需要征税,如何征税,征多少税,熟悉海关的征税标准和办法,经常、及时与海关进行沟通,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海关反映。第三,要研究企业的发展战略,从长远来讲,中国纺织品要加强自身竞争力最重要的是解决长期存在的技术研发、设计能力不足、产品单一等不足问题。第四,要抓紧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企业技术改造,从源头抓起,把好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关,以塑造品牌和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来提升竞争力,配合海关促进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