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行业商会对纺织品出口实行最低限价欠妥,不但可能起不到防止我国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行为和出口激增导致的贸易摩擦,反而可能人为地造成许多不公平,使部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受到打击,最后影响到我国纺织品行业的整体出口业绩。
毫无疑问,为了减少倾销的嫌疑,纺织品出口所实行的最低正常价格一般高于市场的均衡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出口商特别是中小企业不能按市场价格卖出他们想卖的东西,而一些规模庞大或与国外市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企业则不用担心。很明显,价格的资源配置作用在最低正常价格的背景下被扭曲,一些规模较小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受到重创,而纺织品出口市场将会出现一种供给过剩的假象。
实际上,无论在纺织品出口过程中出现多低的价格,都有市场经济作用的因素,因为价格是隐藏在供给和需求背后的千百万企业和消费者达成某种共识的结果。价格有平衡供求、协调经济活动的作用,但如果以一种人为、强制的形式来控制价格时,决策者往往会忽视正常指引社会资源配置的信号。
可以说,纺织品行业作为我国传统的、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一个代表性行业,其规范行业出口和企业自律的种种手段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应。如果方法得当,能给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一个蓝本;如果方法不当,其他行业也盲目仿效,则会影响我国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规定纺织品最低正常价格就存在着这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