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制成品进口商协会提供的消息,欧委会日前向进口商介绍了对进口中国纺织品的管理措施建议,该建议虽遭南方成员国的强烈反对,但已获欧盟主管委员会的多数通过。据此,所有在2005年7月20日以后装船出运的第2、4、5、6、7、20、26、31、39和115类纺织品,必须凭中国出口许可证才能进口。在此之前出运的输欧纺织品,进口商只需提交监控许可或进口许可,这两份证书均不需中方出口许可证就能办理。另外,进口商不需为从7月20日起装船出运的上述10类纺织品办理进口监控许可,而只需提交中方出口许可证。德制成品进口商协会认为,欧委会的这一管理方法是正当合理的,充分考虑了进口商的利益。
由此,欧盟将不会出现纺织品进口中断的现象。在2005年7月20日之前出运的纺织品有可能不计算在中欧达成的最高限量范围内。
来源: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