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例说,今年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后,欧盟贸易商、中国生产商都是按自由贸易原则在安排生产。但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至今年6月11日签署协议时,这些贸易规律被突然打乱。其中以秋冬类产品毛衫最为典型,一般进入下半年就要上架销售,但现在在欧盟是严重缺货。
同样的情形,在美国也很可能出现。如美对中国毛袜设限,可能导致美国秋冬季的袜子短缺。此外,像丝绸、麻、绒等产品,美国国内要么没有生产,要么即使生产也满足不了需求,也可能出现与欧美类似的情形。
“更为严重的是,美国对华纺织品设限,将打乱美国的产业链,损害到美国棉农和面料产业的利益。”曹新宇说据美国官方统计,中国每年进口美国棉花占美国棉花出口总额的一半。去年中国进口美国棉花500万包(每包500磅),价值16亿美元。美国国际棉花协会中国和东南亚总监冠杰曾表示:“中国是美国棉花生产的希望”。他还忧心忡忡地指出,如果中国纺织业压缩生产规模,必然影响到美国棉花的进口,“我们不能只卖美国棉花,不让中国卖纺织品”。
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自今年5月初传出美国将对中国三类纺织品设限消息以来,纽约的棉花期货价格就开始一路下滑。5月中旬,美国宣布对中国七类纺织品实行限制后,棉花期货价格大幅下跌,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七成。
“自由贸易”难掩国内政治需要 夕阳产业“捆绑”富国贸易政策
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不论在欧盟还是美国,与中国纺织品生产商、出口商“利益比较一致”的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组织,其数量规模比代表区区数十万人利益的纺织制造业团体大得多,后者何能如此“兴风作浪”?
“在任何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从来就没有、也永远不可能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梅新育说,“纺织制造业在发达国家是典型的夕阳产业,但这个夕阳产业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成功‘捆绑’了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 从中欧纺织品争端的发端、升级到解决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法国、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南欧国家强烈支持设限,德国、荷兰、瑞典等北欧国家则表示欢迎中国纺织品。对待中国纺织品问题上形成的欧洲“两派”国家,恰好被阿尔卑斯山脉隔开。在南欧国家,仍保留有一定数量的纺织制造业,而北欧国家纺织制造业则已为数不多。
德国联邦批发外贸协会主席安东泉今年4月中旬访华时,用“阿尔卑斯山效应”一词形象地描述了这种对立。他还表示,德国等北欧国家“无条件欢迎中国纺织品”。
但恰恰是南欧国家的纺织制造业,“绑架”了欧盟的贸易政策,导致欧盟4月开始对中国10种纺织品启动设限调查。中国商务部对此结果表示强烈反对,并指出“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前,欧盟纺织业有10年时间进行调整”。
荷兰驻华大使贺飞烈在6月份召开的“中欧经贸论坛2005”上明确表示,欧盟在对华纺织品实施“特保”决策过程中存在严重分歧,最开始欧盟25个成员国中只有两个国家极力主张对华纺织品设限,荷兰就明确反对对中国实施“特保”,但未能改变表决结果
“欧盟当时对华纺织品设限,还有很强的政治背景。”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欧盟宪法》将在各成员国进行表决通过。在部分欧盟成员国里,主张自由贸易的《欧盟宪法》遭到了以纺织制造业为代表的夕阳产业的强烈抵制。为尽快推动《欧盟宪法》获通过,部分成员国如法国等,就对国内纺织制造业团体作出让步,拿中国纺织品‘开刀’,试图以牺牲中国纺织品的利益,牺牲欧盟贸易商和消费者的利益来换取欧盟宪法的通过。”
欧盟纺织制造业团体的“能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尽管美国纺织制造部门人数比欧盟还要少,但在对华纺织品设限方面,美国制造业团体的“能量”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的‘游戏规则’下,在贸易争端中寻找外国替罪羊,从来都比不无痛苦的内部结构调整,更容易受政客们青睐。因为前者效果立竿见影,后者耗时多日也未必能奏效。”梅新育说,“美国的政治体制,使其对外贸易问题更易受保护主义势力左右。”
同时,美国宪法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是以国会授权的形式(有时间限制)获得的。“美国的政治体制,使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对贸易政策施加影响。”梅新育说。
对于这一点,《亚洲华尔街日报》做出了中肯的分析。该报报道说,今年7月份,在几个纺织品生产大州的国会议员们的勉强同意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布什政府提出的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作为政治交换,布什政府必然要对这些议员投桃报李。“在这种情形下,来自中国的纺织品、美国国内的贸易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就被牺牲了。”该报说。
他举例说,今年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后,欧盟贸易商、中国生产商都是按自由贸易原则在安排生产。但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至今年6月11日签署协议时,这些贸易规律被突然打乱。其中以秋冬类产品毛衫最为典型,一般进入下半年就要上架销售,但现在在欧盟是严重缺货。
同样的情形,在美国也很可能出现。如美对中国毛袜设限,可能导致美国秋冬季的袜子短缺。此外,像丝绸、麻、绒等产品,美国国内要么没有生产,要么即使生产也满足不了需求,也可能出现与欧美类似的情形。
“更为严重的是,美国对华纺织品设限,将打乱美国的产业链,损害到美国棉农和面料产业的利益。”曹新宇说据美国官方统计,中国每年进口美国棉花占美国棉花出口总额的一半。去年中国进口美国棉花500万包(每包500磅),价值16亿美元。美国国际棉花协会中国和东南亚总监冠杰曾表示:“中国是美国棉花生产的希望”。他还忧心忡忡地指出,如果中国纺织业压缩生产规模,必然影响到美国棉花的进口,“我们不能只卖美国棉花,不让中国卖纺织品”。
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自今年5月初传出美国将对中国三类纺织品设限消息以来,纽约的棉花期货价格就开始一路下滑。5月中旬,美国宣布对中国七类纺织品实行限制后,棉花期货价格大幅下跌,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七成。
“自由贸易”难掩国内政治需要 夕阳产业“捆绑”富国贸易政策
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不论在欧盟还是美国,与中国纺织品生产商、出口商“利益比较一致”的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组织,其数量规模比代表区区数十万人利益的纺织制造业团体大得多,后者何能如此“兴风作浪”?
“在任何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从来就没有、也永远不可能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梅新育说,“纺织制造业在发达国家是典型的夕阳产业,但这个夕阳产业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成功‘捆绑’了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 从中欧纺织品争端的发端、升级到解决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法国、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南欧国家强烈支持设限,德国、荷兰、瑞典等北欧国家则表示欢迎中国纺织品。对待中国纺织品问题上形成的欧洲“两派”国家,恰好被阿尔卑斯山脉隔开。在南欧国家,仍保留有一定数量的纺织制造业,而北欧国家纺织制造业则已为数不多。
德国联邦批发外贸协会主席安东泉今年4月中旬访华时,用“阿尔卑斯山效应”一词形象地描述了这种对立。他还表示,德国等北欧国家“无条件欢迎中国纺织品”。
但恰恰是南欧国家的纺织制造业,“绑架”了欧盟的贸易政策,导致欧盟4月开始对中国10种纺织品启动设限调查。中国商务部对此结果表示强烈反对,并指出“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前,欧盟纺织业有10年时间进行调整”。
荷兰驻华大使贺飞烈在6月份召开的“中欧经贸论坛2005”上明确表示,欧盟在对华纺织品实施“特保”决策过程中存在严重分歧,最开始欧盟25个成员国中只有两个国家极力主张对华纺织品设限,荷兰就明确反对对中国实施“特保”,但未能改变表决结果
“欧盟当时对华纺织品设限,还有很强的政治背景。”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欧盟宪法》将在各成员国进行表决通过。在部分欧盟成员国里,主张自由贸易的《欧盟宪法》遭到了以纺织制造业为代表的夕阳产业的强烈抵制。为尽快推动《欧盟宪法》获通过,部分成员国如法国等,就对国内纺织制造业团体作出让步,拿中国纺织品‘开刀’,试图以牺牲中国纺织品的利益,牺牲欧盟贸易商和消费者的利益来换取欧盟宪法的通过。”
欧盟纺织制造业团体的“能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尽管美国纺织制造部门人数比欧盟还要少,但在对华纺织品设限方面,美国制造业团体的“能量”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的‘游戏规则’下,在贸易争端中寻找外国替罪羊,从来都比不无痛苦的内部结构调整,更容易受政客们青睐。因为前者效果立竿见影,后者耗时多日也未必能奏效。”梅新育说,“美国的政治体制,使其对外贸易问题更易受保护主义势力左右。”
同时,美国宪法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是以国会授权的形式(有时间限制)获得的。“美国的政治体制,使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对贸易政策施加影响。”梅新育说。
对于这一点,《亚洲华尔街日报》做出了中肯的分析。该报报道说,今年7月份,在几个纺织品生产大州的国会议员们的勉强同意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布什政府提出的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作为政治交换,布什政府必然要对这些议员投桃报李。“在这种情形下,来自中国的纺织品、美国国内的贸易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就被牺牲了。”该报说。
中美磋商之外更多手段 中方坚决维护本国合理利益
中美纺织品争端的最终解决,取决于双方谈判磋商的结果。而磋商的结果除了取决于谈判人员的技巧外,还取决于磋商之外手段的运用。
首先一点是,广泛争取同盟军,建立“统一战线”。
中欧就输欧纺织品“压港”问题达成协议后,薄熙来指出,在中欧纺织品争端中,“并不是欧盟代表一方,中国代表另一方”。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和欧盟进口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利益,是比较一致的。
事实的确如此。如前所述,除了中欧政府层面积极、务实的磋商外,欧盟内部的纺织品进口商、零售商、消费者组织的推动,也是“压港”纺织品问题解决的重要因素。
梅新育分析认为,对于贸易保护主义者而言,要维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他们就不能推动实施过于苛刻的保护措施。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过于苛刻的保护措施将激励走私、伪造原产地证明等非法贸易。
另一方面,过于苛刻的配额限制反而会激励销售商采取更加积极的政治游说行动,放松乃至推翻贸易保护措施。在国际贸易政策博弈中,依据其利益得失,进口国国内不同利益相关者可以划为贸易保护主义、自由贸易两大阵营。前者的基本班子是与进口商品竞争行业的厂商、工会和行业组织,以及为上述厂商提供配套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另有一批学术界、舆论界和政界人士为他们摇旗呐喊。后者的基本班子则是消费者、进口商和零售商及其团体、为进口品提供配套及相关服务的企业、进口企业当地雇员,为该阵营提供舆论和政治支持的是信奉自由贸易的学术界、舆论界机构与人士,以及有关政界人士。
“一旦设限导致销售商进口订单更多,进而导致大批进口货物压港,自由贸易阵营就会有足够的内在动力采取积极的政治行动了,贸易保护措施也就有可能翻盘。”梅新育说,“这一点,是中方与美方在纺织品谈判中的重要筹码。”
在中美纺织品争端中,同样需要发挥“同盟军”的作用。事实上,在美方数次对中国纺织品设限或提起调查时,美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商、棉花出口商及其协会组织已表达了强烈的异议。中美纺织品第四轮磋商前,美国代表进口商和零售商的行业协会写信给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信中警告说,目前欧洲相关行业出现的业务中断“突出表明,谈判代表若不考虑贸易限制措施所牵连的商业问题,会让经济付出高昂代价”。
与此同时,中方还需做好向世贸组织申诉的准备。梅新育说,首先,虽然欧美对中国纺织品设
限的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242条款本质上也并不公平,但与美国国内法相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相对合理、可预期一些,美、欧国内法更不公平、随意性更强。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美、欧这次挑起纺织品特保争端,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进口对国内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认定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瑕疵,美国的做法违规之处尤多。“因此,我国如果将此事诉诸世贸组织的多边框架,胜诉几率应该较高。”
当然,在最糟糕的情况下,还必须准备好“以牙还牙”的贸易报复。“贸易战的确属下下策,是两败俱伤之举,但在我们已经被逼到利益底线、已经没有更多的利益可以丧失的情况下,不失为一项理性的选择”梅新育说。(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