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纺织分会展会知识产权规则开始实施
在今年8月举办的第11届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上,中国国际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和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作为主办方,发起全体国内参展商共同签署了《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上海宣言》。为落实和维护展览会知识产权各项举措,贸促会纺织分会专门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展览会知识产权规则》及其配套措施,并在近日举行的第11届中国国际面料及辅料博览会期间实施。
在以往的展会上,许多参展商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究竟应如何处理、如何维权并不清楚。在第11届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上,一家英国公司投诉一家参展的中国公司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但由于这家英国公司未能按主办方知识产权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提供证据,因此这起纠纷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制定的《知识产权规则》是在总结多年的展览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展会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后,以我国现行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其主要目的就是告知参展商在展览会期间如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应当怎么办、主办方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的范围及其法律依据、投诉方如何投诉、在展览会期间如何取证、对出现的争议如何解决等等。
该规则体现出主办方将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尽力维护参展商及观众的知识产权,从而保证展览会在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健康氛围内顺利进行。该规则要求参展商不但须遵守中国关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遵守在中国境内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反映了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对参展商、特别是国外参展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大大增强。
该规则还强调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在发生争议时权利、义务的平衡。该规则不仅强调对投诉方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也要求投诉在证据充分、合理合法的条件下进行。既明确规定在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也允许被诉方具有充分辩解的机会。规则还规定,在争议解决方面,主办方应当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既保证了发生的争议在展览会期间得到及时的化解,也有利于投诉方与被诉方之间的和解。随着《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在展览会期间适用的《知识产权投诉程序》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也已经随之建立起来,贸促会纺织分会今后在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工作将更加规范化和有章可循,有关各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正当权益将得到更加妥善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