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纺织品出口工作十分重视。为引导企业应对国外针对我纺织品出口重新设限,曾针对我国纺织品出口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2005年以来,欧美等纺织品进口市场和以纺织业为发展支柱的发展中国家的纺织行业纷纷要求对我纺织品出口设限。应晋江市人民政府要求,我部已于2005年10月8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办了“纺织服装企业出口形势应对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为适应全球纺织品贸易配额制度取消后的新形势,帮助纺织企业掌握国际市场动态,了解新形势下我国鼓励和支持纺织品出口最新政策和指导方案,最大限度地给国内企业创造相对稳定、可预见的经营环境,我部于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举办4期培训班。
培训班将在大连、合肥、绍兴、武汉等城市举办。请培训举办地各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并请其他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地点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培训(企业也可直接向所列4个培训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1月9-10日
大连 辽宁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处解东先处长曾湘龙:
电话:0411-82808413 82810016
传真:0411-82810016
电子信箱:
maoguan768@sina.com 11月28-29日
合肥 安徽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刘光处长:
电话:0551-2831254
传真:0551-2831262
电子信箱:
ahftad@mail.hf.ah.cn 12月14-15日
绍兴 绍兴市外经贸局贸管处楼芳处长:
电话:0575-5124189
传真:0575-5220616
电子信箱:
loufang@mail.sxptt.zj.cn 12月27-28日
武汉 湖北省商务厅贸管处付丽萍:
电话:027-85806300,85773796
传真:027-85799021
电子信箱:
hbdod@vip.sina.com.cn 备注:如培训班时间变化,将在商务部网站上通知,敬请关注。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人员、各类纺织服装生产和出口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组织培训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培训拟邀请商务部世贸司、外贸司、合作司、公平贸易局、谈判办公室等有关司局主管官员以及纺织工业协会等有关机构专家授课,并视情安排研讨和交流活动。
四、培训内容
(一)纺织品出口形势。包括美国和欧盟对我国纺织品设限动态、与欧美纺织品谈判现状、其它国家对华贸易最新政策等。
(二)国内外市场行情。包括当前我国纺织行业总体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海外市场贸易格局及需求现状、国外纺织行业发展及产业布局调整趋势等。
(三)纺织品出口管理政策。包括出口许可数量管理原则、关税变化、出口许可证管理、应急措施办法、行业指导意见等。
(四)贸易壁垒与贸易限制。包括欧美纺织品技术标准及技术壁垒、国外反倾销及保障措施、国外特保、国内应对机制与风险防范等。
(五)纺织品投资管理政策。包括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扶持政策、我国的境外投资政策、目的国投资政策、风险防范措施等。
五、培训费用
学员的食宿、差旅费用自理,其它费用由我部资助。
六、外贸发展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虹、董雪、林涛
电 话:010-85226477,85226415,85226457
传 真:010-85226472
电子信箱:
jinhong@mofcom.gov.cn dongxue345@yahoo.com.cn lintao78@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