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从省环保部门获悉,《山东省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出台。新标准将对制革工业水污染物从化学耗氧量(COD)和污水排放总量两方面从严控制。
制革业是一个有污染的行业,也是一个消耗水资源比较多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制革行业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对制革工业废水的环境管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由于该标准针对行业范围广,污染指标繁多,对制革废水的针对性不强,特别是一些特征污染物指标,一般的制革企业很难达到一级标准的要求,大部分只能执行二级标准。
据介绍,山东省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将以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为控制基点,确定排水量和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下的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值。第一时段主要以山东省制革工业现有最佳运行生产工艺和先进、稳定的制革废水处理技术为依据,确定制革工业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吨产品最高允许污染物排放量(吨产品负荷)和最高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适当考虑可预见的技术发展,兼顾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容量制定过渡性排放标准;第二时段主要为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兼顾技术可行确定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