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对输美21种纺织品中的部分商品中国海关编码进行了调整,同时发布了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
调整后有关类别中非管理商品编码包括3大类产品。其中,输美666类中除百叶窗、卷帘和窗幔之外的其它窗帘产品不属于对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6303121090、6303122090、6303920090、6303191010、6303191090和6303990020报关出口。
输美338/9、638/9类别中以平床机生产、直接针织成形,以顺时针方向从织物表面计量每2厘米内针数多于9针且少于等于18针,所有部件,包括边缝和口袋(如有)均是针织成形且相互连接的服装,不属于对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6110200099、6110909099和6110300099报关出口。
输美647/8类别中的滑雪裤不属于对美出口管理商品,不需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6203439099和6204630099报关出口。商务部提醒,实际操作中企业还应对照《中国海关2006年报关实用手册》报关出口。(非飞)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