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美在纺织品问题上相继达成协议后,国内纺织企业又迎来预期中的新年利好。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在出口关税方面,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此前中国已经履行了绝大部分降税义务,因此,2006年税率下降的幅度和税目数均明显减少,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在对关税进行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9%,与2005年持平。税目总数将由2005年的7550个增至7605个。截至2005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整整4年。我国关税总水平已从入世前的15.3%降至2004年的10.4%,今年进一步降到9.9%,提前达到降至10%以下水平的目标。
2006年,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还将对原产于东盟十国的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其中所有"早期收获"商品的税率都将降为零。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和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协定税率。中国还将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苏丹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纺织业普遍认为,停止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的政策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表示,中国在去年已先后与欧盟、美国就设限的纺织品达成一致协议,从今年1月1日起,欧美对中国部分纺织品重新采取配额制度。我国对输美、输欧纺织品进行数量管理,再没有继续征收出口关税的必要性。这对纺织企业来说显然是利好消息,"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因素,外贸企业的成本压力已经不断加大,取消出口关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家的出口压力。"据了解,征收关税后,根据出口种类与数量的不同,外贸企业增加了不同程度的税收负担。
据了解,中国2005年1月1日起决定对148个品种的纺织品服装征收出口关税,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国纺织品服装的有序出口,防止我纺织品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大量无序涌入欧美市场而引起对方设限。但欧美不顾贸易一体化的规则,频频对我国纺织品设限。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宣布从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紧接着在同年8月1日又对欧盟数量限制的17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输欧10类纺织品2006年出口许可量在全国范围内已进行第二次按业绩分配,2006年第一次配额招标工作也在9月底结束,而输美21类纺织品2006年出口许可量第一次业绩分配及第一次配额招标在近日刚结束,2006年,纺织品将进入有序出口阶段。
来源:中国服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