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从2006年至2010年,将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现行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同时全面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承担主要的投入责任,对东部困难地区也给予支持。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完善”的进度安排,分年度、分地区推进。2006年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首先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和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2007年全国农村将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不包括教师调资的因素,预计全国财政2006年至2010年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将达2182亿元。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加大对职业教育实验培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此,中央财政安排实验培训基地建设资金7.4亿元、职业教育助学奖学金8亿元,合计比2005年增加7.7亿元。同时,进一步支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四)着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就业再就业支出1859.82亿元,比2005年增加236.23亿元,增长14.5%。一是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新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妥善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三是结合推行公务员职级工资改革,相应提高部分困难群众的待遇。四是认真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加快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城市低保应保尽保成果;深入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抓紧研究并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办法。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和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五是全力支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防控经费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同时采取有效财税政策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研究支持建立统筹人、畜、禽疫病防治、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
(五)着力促进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提升科技水平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安排716.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15.26亿元,增长19.2%,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投入。通过这一政策信号更好引导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和增加科技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和科学技术普及的支持力度。合理安排科研机构(基地)正常运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基础条件经费的比例,稳定、持续地支持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切实改进资金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充分利用税收扶持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究制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以及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鼓励能源和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以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要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三是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加快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允许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实行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企业引进科技人才;拓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功能,支持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四是积极制定并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理顺资源价格,建立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逐步加大对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重大项目建设示范;运用有关财税政策措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大力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将环境要素成本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六)着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是公共财政的目标,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1359亿元,比2005年增加238亿元,增长21.2%;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200亿元,比2005年增加40.77亿元,增长25.6%。二是增加扶贫开发投入。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37亿元,比2005年增加7亿元。重点支持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改进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主要目标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三是认真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重点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税政策;支持东部率先发展。
(七)着力支持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38亿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组织开展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试点。二是支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研究改革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建立政策性银行自我约束及可持续发展机制。支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强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方案。择机实施消费税改革,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和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积极推进部分地区实施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改革。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继续大力支持粮食流通、事业单位、外贸、邮政、住房等体制改革创新。
(八)着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政权建设。为巩固和扩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继续完善“三奖一补”政策,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10亿元,比2005年增加60亿元。同时,积极研究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收入划分,重点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为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建设,安排贫困地区公检法司专项支出59.3亿元,比2005年增加11.2亿元,增长23.3%;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适当提高军人待遇,安排国防支出2807.29亿元,比2005年增加360.25亿元,增长14.7%;为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安排对外援助支出85亿元,比2005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3.8%;为提高国家应急保障能力,中央财政预备费安排150亿元,比2005年增加50亿元,地方也相应增加。中央财政还将积极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他重点支出需要。
三、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6年预算
根据2006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将重点抓好以下财政工作:
(一)狠抓税收、非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蛋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深挖非税收入的增收潜力。研究制定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逐步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特许经营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别是做好教育、农民、企业负担等各项减负治乱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收入动态监管,不断提高收入监管分析质量,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实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提高各级政府的调控能力。编制执行好财政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积极探索处理乡村债务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确保落实“五个统筹”需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尽管近年来经济总量越来越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但我们仍需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支持改革、落实“五个统筹”等各方面都需要财政支持和保障,增支压力很大,绝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相对好一些就可以敞开口子花钱。要严格按预算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促进科技创新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不仅中央财政将足额保证,地方也要足额安排所需资金,绝不能留硬缺口。同时,切实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支出管理,狠抓勤俭节约,重点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切实采取措施控制不务实的论坛、节庆和国际会议,坚决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反对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挥霍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构建节约型社会。
(三)实施新的政府收支科目,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是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创新,对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认真总结2005年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模拟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办法,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正式启用新科目编制2007年政府预算。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央和省两级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逐步将其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地市级也都将实施这一改革,同时积极向县一级推进。大力推进财税库横向联网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监管机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政府采购规模力争突破3000亿元。推动实施国债余额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灵活的国债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完善财政信息管理的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积极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有关问题。
(四)狠抓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修订《预算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财政法律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出台有关具体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推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宏观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和文化体系,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管理和建设,严格行业监管,提高信息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在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创新的同时,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增强使命感、紧迫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推进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起步之年。圆满完成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经济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服务大局、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主动服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