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报,今年以来,我周边国家(地区)对美欧纺织品出口快速增长,已引起美、欧相关管理部门的关注,认为中国产品可能存在“非法转口”的行为。
就我省纺织品出口情况看,主要表现为“三降三升”:
一是纺织品服装大宗商品出口总体下降,对周遍国家出口巨增。虽然我省今年1-5月份纺织品服装出口同比下降3.48%,而对周边国家出口却呈增长趋势,甚至是几百倍的增长。如:对缅甸出口纺织品服装118.52万美元,同比增长65.84%,对柬埔寨出口纺织品服装53.54万美元,同比增长413.07%,对越南出口纺织品服装789.94万美元,同比增长165.16%,对菲律宾出口纺织品服装545.42万美元,同比增长33.84%,对巴基斯坦出口纺织品服装283.37万美元,同比增长283.37%。
二是纺织品设限商品对欧美出口下降或基本持平,对周边国家出口巨增。就欧盟10类设限商品看,1-5月份对欧盟出口同比下降12.19%,而对柬埔寨出口999.87万美元,同比增长659.73%,对越南出口293.99万美元,同比增长188.31%。就美国21类设限商品看,1-5月份对美出口同比上升0.27%,而对越南出口194.01万美元,同比增长182.95%,对泰国出口69.79万美元,同比增长87.36%。
三是纺织品主导产品对欧美出口急剧下降,对周边国家(地区)出口上升。如:针织T恤衫是我省主要出口产品,今年1-5月份对欧美下降幅度分别为66.03%和51.26%,而对香港、韩国、俄罗斯等出口增幅在500%--200%之间。
据了解,美国已与中国香港、澳门签订相关反规避谅解备忘录,并正着手与菲律宾、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签订相关的海关合作协定。此外,美国相关部门近期将派稽查小组赴泰国、越南等国进行专项调查。另外由于从中国香港、韩国进口到欧盟的纺织品同比分别增长了234%和150%,已引起欧盟部分成员国海关的关注,开始怀疑中国香港和澳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否符合欧盟的原产地规则,并认为可能存在舞弊行为。
纺织品非法转口活动是指实际上由我国生产的出口纺织品,利用第三国或地区的产地证明和标签向对我国设限国家转口的活动,其实质就是为了逃避设限国家给我国的限定输入配额(被动配额),而非法输入这些国家的行为。它是一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又违反有关国际间协议及双边协议的行为。根据中美、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关于非法转口的处理规定,经双方核查和磋商后,非法转口一旦确定,将对当年或下一年度的全国协议总量做等量扣减。
为避免美欧相关措施对我省纺织企业正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坚决拒绝“非法转口”现象,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非法转口问题是近年来,尤其是欧美对华纺织品设限后,国内纺织服装出口业所面临的一个很严峻的现实问题。早在1993年,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就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的规定》,2004年7月1日实施的《对外贸易法》也对“非法转口”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一旦发现有“非法转口”现象,商务部将根据《对外贸易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企业进行处罚。因此,各纺织品出口企业要深刻认识纺织品非法转口活动的危害性,要从维护我国良好的外经贸经营秩序,履行国际间双边和多边的纺织品贸易协定义务,促进外经贸体制深化改革和外经贸业务健康发展,保证对外开放顺利进行的高度提高认识,要有大局意识、牺牲精神,要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
二是加强学习,守法经营。各纺织品出口企业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欧美纺织品原产地规则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欧美纺织品原产地规则确定出运货物的原产地,并如实填报,要守法经营,要以正当出口为荣,以非法转口为耻,做遵纪守法模范。
三是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打击“非法转口”贸易不仅仅是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也是全行业的责任。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欧美纺织品原产地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已查出的“非法转口”现象应立即停止,要顾全大局,要以维护行业的长远利益和企业的根本利益为重。各市商务局也要加强对本地区纺织品出口企业的督促指导,坚决杜绝本地区“非法转口”现象的发生。
请各市商务局将此通知精神迅速转发给本地区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本地区的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孙凯芬 联系电话:0311-87909857
二OO六年七月十日
另:为了各市能够方便掌握本地区企业欧美设限产品对亚洲、欧、美出口情况,我处已将数据通过备案登记的邮箱发到各市,请查看,这些数据只做参考。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