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数量=X+Y+Z,其中,
注: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包括:①已交纳100%保证金的数量;②已交纳30%保证金、并已交纳70%使用费的数量。
已转受让数量计入最终受让企业名下。
企业某类别投标数量即企业该类别的中标数量。
四、投标价格
企业的中标价格即为《公告》附件确定的价格,企业不需自行确定投标价格。
五、中标金
企业中标后,某类别应交中标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交中标金=(数量X+数量Y)×价格A+数量Z×价格B
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的15天内一次性全额交清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金,具体交款截止日期将在中标结果中公布。不允许只交纳部分中标类别的中标金,也不允许只交纳中标类别部分中标数量的中标金。
企业按规定交纳中标金并发送交款申请电子数据、确认无误后,即可领证使用或转让。
逾期未按规定交纳中标金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但不受处罚。
六、已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的上交问题
1、公开招标保证金比例为100%的数量,企业无须上交,按规定不退还保证金。
2、公开招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且已交纳70%使用费、但未使用的数量,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上交,如上交,则按规定退还使用费,但不退还保证金。
七、其他
其他有关事宜,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招标办公室电话:010-67739327、67739213、67739208、67739209
传真:010-67719297、67719300。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