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企业要坚决“走出去”,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副会长徐迎新为其归纳了三大理由:“走出去”是产业调整和升级的需要,将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部分转移投资到资源和劳动力相对更有优势的国家,同时,建立自己的国外营销网络,拓展终端市场的控制力,这有利于纺织产业调整和升级;“走出去”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开拓国外资源,将国内外各种要素进行统一整合,能降低企业整体经营成本,全面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走出去”是化解贸易摩擦的有效手段,在一些享受较多贸易优惠政策的不发达国家投资建厂,利用当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可以规避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在这方面,“华源模式”提供了很好的注解。
华源集团是国内最大的纺织服装出口集团,去年进出口总额为26.2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7亿美元。华源纺织在墨西哥设厂,把产品销到美国、加拿大,得益于那里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产品不但没有遭到“特保”限制,美、加两国政府还向华源提供棉花补贴和产业保护奖励。华源墨西哥厂的劳动力成本要高于中国内地,但收益与“付出”相抵,其每吨棉纱的出口利润比国内直接出口高出近万元。
围绕着支持“走出去”,中央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一是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平台。主要包括制定园区建设贷款贴息专项政策,对园区建设,企业为入园纺织企业提供的平整土地、专用厂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给予专项补贴,对园区建设企业为入园纺织企业提供服务给予定额补贴,引导纺织企业集群式进入。
二是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重点鼓励有配套基础的纺织服装企业集群式进入境外纺织工业园区投资办厂。具体内容包括:对企业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走出去”相关的前期费用等方面给予资助,以降低入园纺织企业投资成本。对于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可以给予适当资助。同时,对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组织协调、推广服务的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予以适当支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求地方企业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省级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及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06年10月1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业于2006月10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及补助金额,相应资金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拨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纺织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审计监督和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记者 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