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10月1日起实施
6000种产品可享零关税
智利是整个南美市场的桥头堡,具有广泛辐射作用。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2006年10月1日起,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简称《协定》)开始实施。届时,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深圳检验检疫局为深圳地区的唯一签证机构开始签发中智优惠证书(简称FORMF)。深圳企业凭借FORMF证书可享受近6000种对智利出口产品的零关税优惠。有关专家认为,我市具出口优势的纺织、塑料制品、机电等行业,以及从智利进口铜等产品的企业将从中获益。
据悉,中国与智利将于10月1日全面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货物贸易的关税进程。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于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智利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种产品,及中国对原产于智利的2806种产品的关税立即同时降为零。另外,中国对原产于智利的1947种产品的关税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降为零。有关统计显示,去年深圳地区输往智利的产品货值为6500万美元,今年头8个月出口货值达5200多万美元。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机电、轻工产品、纺织、化妆品、食品及动植物产品等。
就如何顺利及时拿到FORMF证书等企业关心问题,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谈到,深圳企业可向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注册备案,申办该证书。已注册的,可向该局申请开通该项业务即可。该负责人同时指出,申请FORMF证书的产品必须符合《协定》中所要求的原产地规则。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的产品分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完全获得产品是完全在中国境内种植、养殖、捕捞、生产加工的产品。非完全获得产品是指产品中含有进口成分,但该产品中所含产自原产国(中国和智利)的原材料的价值不得少于40%。除上述两种情况外,部分产品还必须符合“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此外,所出口的货物还必须符合直运规则,即出口货物必须由出口国直接运抵给惠国,中途不得重新包装或再加工。
该负责人提醒深圳企业,申请FORMF证书一定要及时。FORMF证书须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0天内申请,超过期限不作补发。另外,自《协定》实施之日起,已在运输途中的、或在海关仓库和保税区暂存的货物,进口商须在《协定》实施之日起的4个月内,向进口方海关提交FORMF证书。此外,《协定》给了一定的宽限期,即《协定》实施之日前两个月内已在途中的、或在海关仓库和保税区暂存,未办理清关手续的货物,可申请补发FORMF证书。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