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是我市纺织服装主要出口市场之一。近日,检验检疫提醒石狮企业,从9月28日起,南非将对原产于中国的31项税号下的纺织服装产品单方实行进口管理。石狮市纺企向南非出口这些类别的纺织服装时,须了解进口商是否已获得相应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检验检疫人士提醒,虽然对南非此次实行进口管理的纺织服装产品中方并未实行出口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南非出口就不需要任何许可,向南非出口产品的纺企应自觉遵守新规。
一是在出口时应确认客户拿到进口许可证。我市纺企与南非客商洽谈时,应详细了解该客商是否申领到进口纺织品许可证,只有确认进口商已获取相应类别的许可证才可以签订合同。
二是要尽可能提前结算期限。签订合同时,结算期限应尽量提前,如果合同的付款方式是到货付款,一旦货物到达南非港口后进口商尚未申领到进口许可证,我方纺企就会完全陷入被动,只能把货物弃关或退运回国,贸易风险较大。因此广大出口纺企应尽可能争取在合同中订明货物离岸时就付款,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要主动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合理避开设限产品目录。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