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刚刚取消对来自印度、印尼、泰国、澳大利亚聚酯纤维征收的反倾销税。欧盟市场上的销售数量将因此而扩大,并有助于消化亚洲过剩的生产能力。欧盟仍然保留对中国、韩国、白俄罗斯和沙特聚酯纤维征收的反倾销税。
欧盟上周取消了对印度、印尼、泰国和澳大利亚聚酯纤维征收的反倾销税。本来,这些反倾销税将于2005年到期,但被欧盟延长了期限。
印度聚酯纤维被征收的反倾销税范围在14.70%-35.40%,印尼在8.40%-15.80%,泰国在15.50%-27.70%。
欧洲纤维生产商协会(CIRFS) 要求将反倾销税延长5年,欧洲委员会实际上反对这一提议。
布鲁塞尔保留了对白俄罗斯聚酯纤维征收的反倾销税,最重要的是保留了对中国、韩国和沙特聚酯纤维征收的反倾销税。
中国产品被征税的范围在 4.9%-49.7%,韩国被征税的范围在 0%-10.60%。征税期限直到 2010年。此外,欧盟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启动两个聚酯纤维反倾销调查。
欧盟决定取消对印度、印尼和泰国的制裁,可能会给欧盟市场的销售创造机遇。
欧洲纤维生产商协会(CIRFS)公开抨击委员会的决定,他们说这些国家的生产能力可能过剩。
印度 Reliance 和Indo Rama 化纤将在2007年启动一个新的聚酯纤维工厂,生产180,000吨聚酯纤维,这样,该公司的总生产能力将提高到 361,000吨。
CIRFS 说,2010年之前过剩的生产能力应该大约在30万吨。印尼的过剩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40,000吨。泰国也应该面临过剩的生产能力,泰国出口商在努力压低他们的价格,以便将更多的产品销往欧盟市场。
欧盟委员会拒绝了 CIRFS 的提议,因为三个主要聚酯国家的消费量应给可以平衡扩大的生产能力。在印度和印尼,国内产量的一大部分都被国内市场消化。泰国出口比例很高,但过剩的生产能力较低。
委员会在一份官方报告中说,有迹象显示,近期,全球对聚酯纤维的需求将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