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一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制度进行了调整,其中317个海关商品税号的纺织服装被新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涉及纺企近3万家,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增加商检费用,成本进一步增加。
据悉,在647个调出《法检目录》的商品中,涉及纺织品服装共有248个海关商品税号,占调出商品税号的38.3%,2007年出口共计50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5000多家。主要包括濒危野生动物皮革制服装、毛皮衣着附件、坯绸、坯布、刺绣装饰物等;在357个新增《法检目录》的商品中,涉及纺织服装共有317个海关商品税号,占新增商品税号的88.8%,2007年出口共计299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等。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服装部主任胡敏昨日表示,上述新规自2009年元旦起出台后,商会就陆续收到众多企业的电话,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取消新增服装法检目录,为此,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积极向商务部、质检总局进行反映,商会方面还建议有关方面放松商检,减少收费。
据悉,目前质检总局已经对新增法检目录检验检疫采取临时过渡管理措施,即在2009年6月31日前,企业在出口时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7月1日将按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