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有关要求,6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了调整。据了解,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70个十位商品编码。其中,涉及到部分皮革、羽绒、羽毛、纱线类商品。商务部指出,本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在继续严格禁止高排放、高能耗加工贸易的同时,将确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与《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相比,《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基本没有大量的增减,同时考虑到我国纺织品服装加工贸易中存在的禁止类商品原本就很少,目前仍主要集中在濒危及受保护动物的皮毛及其制品,还有一些纺织废料的进口上。所以,这一消息对纺织服装出口方面而言利好作用有限,新版目录的调整对纺织服装行业出口拉动作用预计也不会很大。
专家认为,在我国的贸易政策中,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都属于动态管理机制,被用作政府的重要政策调控手段。因此,此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或许可以让我们更为清楚地了解未来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即企业的生存问题正在更多地得到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
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纺织业已经提前进入了高成本时代,成本的上升包括了劳动要素成本上升、土地价格上涨、用地成本上升、资金要素成本上升、企业用资源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等。在高成本的背景下,企业为保生存已经面临着各方面较大的压力,更莫提从长计议。而去年以来政府各项调控措施都在鼓励和推动企业进行积极主动的调整。在当前外部环境仍趋于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政策调控要充分考虑和吸纳企业的意见,调控方法上更要多一些引导,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优化结构创造宽松、适宜的外部环境。
一份来自业内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主要以台、港、澳资企业为主,约6万家,占到台、港、澳资企业总数的65%。其实,加工贸易在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这些年一直在下降。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纺织服装加工贸易比重为30.73%,2004年为29.04%,2005年为26.09%,2006年为23.68%,至2009年前4个月,我国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出口额为96.18亿美元,所占比重已降至21.40%。
国家已经开始关注到了加工贸易企业的基本生存,在纺织服装出口中占主体地位的一般贸易企业的境况又如何呢?客观来看,尽管纺织出口退税率已经多次上调,但这部分企业所面临的生存危机仍然较大。专家认为,此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让企业更清楚地了解未来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