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纺织服装企业带来巨大的影响。记者从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以及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该标准的实施影响最大的是婴幼儿用纺织产品。新标准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界定作出了改变,从原来适合24个月及以下改为36个月及以下(80厘米及以下改为1米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这意味着企业在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时,需将24~36个月段的婴幼儿纺织产品纳入到A类产品的考核范围。这给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期,由该标准起草单位中纺标检验认证中心组织的标准宣贯会已分别在广州、深圳、北京、杭州四地举行,并将在上海举办。各地区近千家纺织服装企业、百货商场及其供货商出席了此次系列培训活动。会议由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纺标检验认证中心副总经理郑宇英研究员担任主讲师。其着重讲解了GB18401–2010新标准的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并对企业在生产、销售中如何正确应用该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具体指导。在采访时郑宇英告诉记者,新标准对有害物质限量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对“4-氨基偶氮苯”的考核,有害物质控制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企业产品符合该强制性标准是进入市场销售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