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间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纠纷由来已久,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存在着摩擦。1990年4月,美国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为由,根据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的规定,宣布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应当说,中国方面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
1992年1月,中美双方代表吴仪和卡拉·希尔斯共同签署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中国愿意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对这一问题的保护工作,而美方则承诺取消对中国的特别调查。但是事隔两年后的1994年6月,美国又再次挥舞起“特别301”大棒,不考虑中国政府在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后作出的努力,要求对中国进行六个月的调查。在接下来的半年里,中国与美国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共进行了七轮磋商。
事隔10年之后,今年2月9日,包括6个行业、1500家企业在内的美国商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美国政府在WTO框架内,与中国进行交涉,解决盗版问题,要求贸易办公室将中国列为知识产权优先监管对象,这最终有可能导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他们援引国际调查公司的数据,声称中国的盗版每年给美国造成240亿美元的损失,而美国全年的损失不过500亿美元。
业内专家表示,如果说10年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重点锁定立法问题,那么当10年后的今天知识产权重回风暴中心的时候,处于风暴眼的是我国的执法力度是否足够大,尤其是对盗版音像制品的打击力度,是双方角力的重点。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就知识产权问题说,美国运用贸易法中的“特别301条款”,要求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即把自己认可的贸易模式和标准,包括知识产权及其市场准入标准强加在他国人民的头上,就是要在国际贸易中维护和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在今天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条件下,强国对于弱国的“掠夺”,将更多地通过出售知识产权和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产品来进行。
底牌之四:市场经济地位、对华出口管制和中国履行WTO承诺开放市场的进度
早在此次中美商贸联委会召开之前,业内早有声音认为联委会恐难根本消除导致两国经贸失衡的原因。除了中美经贸问题政治化趋势加大和贸易平衡短期内恐难实现这两条原因之外,两国贸易间歧视性政策将使两国经贸关系难以顺利发展。
理论上,入世意味着中国将无条件享受“最惠国待遇”,但实际上中国依然面临包括美国在内的WTO成员对我采取的过渡期“特殊待遇”。一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二是过渡性特定产品保障机制。三是过渡性审议机制。近年来大幅增加的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对于中国企业应诉影响最大的就是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此外,美国在高新技术方面对华出口管制和中国履行WTO承诺对于国内市场的开放状况将是主要讨论的内容。”赵振格说。
谈判关键词:纺织品、农产品、分销
中美纺织品磋商与联委会交织着一直在进行,在中美入世协议中,美国被要求在2005年1月之前,取消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但中国允许美国在中国对美国纺织品激增时采取临时性保障措施,包括允许美方在纺织品服装进口激增而导致美纺织品服装行业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将实行配额的有效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梅新育博士认为,在纺织品问题上,美方最大的工具就是242条款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六条,但美方的做法在程序上违反242条款的规定,属于程序违规。他表示,中美谈判难点在于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的定位不一样,前者把中国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而后者把中国看作最大潜在对手。在纺织品问题上我们难以指望美国能够如同欧盟那样接受我方的条件,能够就此止步。
而在农产品贸易上,梅新育说,我国在农产品领域已经让步很多了,在这个双边谈判的场合谈不上争取什么农业利益,能保住我们自己的市场也就是了。美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我国农产品在他们那里市场不大,除了一点养殖业产品市场之外,种植业产品在美国几乎没有市场。
关于分销,他表示,我国对于传统业态开放还是比较积极的,美方对此应该没有更多要求,双方的争论将围绕直销法规延期出台一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