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不仅是商店陈列和销售的对象,而且所陈列的商品也是构成商店卖场氛围的重要因素。商品的品牌、包装以及在陈列时的摆放位置和布局,是决定陈列效果和风格特点的主要因素,成功的商品陈列,在某种意义上被誉为“静态的推销员”。
服饰商品种类繁多,形态各异,考虑到商品的档次、目标顾客、店面大小、空间格局上的差异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各种陈列对象会有非常大的差别,但是如果能够突出商品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展示形象,就能更好地吸引顾客,促进销售。
通常对商品的陈列进行系统化的设计、规划,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突出核心或重点商品的特点。例如,对畅销服装、新款服装、特色鲜明的服装和正在促销的服装等,在陈列上要与其他服装有所区别,尽量给人以强烈的视觉感受。
突出品牌。标志清晰,广告主动、醒目,易于理解和记忆。
讲究艺术手法和巧妙的构思。充分运用照明、背景、道具等造型手段和工具,形成独特的艺术语言、完美的艺术造型、和谐的色彩对比,从而准确有效地表现和突出陈列的主题,使人一目了然、心情舒畅。
强调个性,避免雷同。在服饰品陈列时,独特性、创新性正是为了顺应顾客追求个性化的心理,鲜明的个性化风格,独特的设计创意能让人耳目一新、过目不忘。
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同时,我们又将陈列的方法按不同的特点分为:
系列化陈列。即通过精心地选择、归纳和组织,将某些商品按照系列化的原则集中在一起陈列。系列的归类和组织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例如,功能、风格相同,款式不同的服饰;面料、款式相同,颜色不同的服饰,同一品牌下,不同品类的服饰;种类不同,但可以相互搭配的服饰;服装和与之配套的饰品等等。特点是:通过错落有致、异中见同的商品组合,使顾客获得一个全面系统的印象。
对比式陈列。是指在服饰商品的色彩、质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设计构图、灯光、装饰、道具、展柜、展台的运用上,采用对比式设计,形成展示物间的反差,达到主次分明、相互衬托的展示效果,从而实现突出新产品、独特产品、促销产品或专利产品等主要产品的目的。特点是:对比强烈、中心突出,视觉效果明显,使被陈列的商品大大加强了表现力和感染力。
重复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特点是:使顾客受到反复的视觉冲击,从而在感觉和印象上得到多次的强化,并有“该产品是唯一选择”的暗示作用,可使顾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对象陈列。它的含义是: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广告、道具和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同顾客的亲和力,达到引起顾客兴趣和好感的作用。特点是: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标志性强,影响力集中,使顾客具有归属感和亲切感。
层次性陈列。是将同一卖点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产品和消费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划分层次依次摆放,使顾客能迅速确定自己的购买目标,方便快捷地进行选择和购买。例如,可以分为:时尚产品、畅销产品和长销产品;高档产品、中档产品和低档产品;系列产品、成套产品和单件产品;主要产品、配套产品和服饰配件等等。特点是:分类清晰、主次鲜明、标识突出,可以吸引不同类型的顾客,方便顾客比较和选择,容易营造出热烈的气氛。
场景陈列。是指利用商品、饰物、背景和灯光等,共同构成不同季节、不同生活空间、不同自然环境及不同艺术情调等场景,给人一种生活气息很浓的感受。注意现实感的体现和情调、气氛的营造,并且要强调艺术性和创新性,使人既得到启发和审美的享受,又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生动、形象地说明服饰商品的用途、特点,从而对顾客起到指导作用。
连带式陈列。是将相关的服饰商品放在一起进行陈列,例如:西装和衬衣、领带、皮带以及其他相关的服饰品,可以做为成套的系列商品进行连带陈列。这样可以有效地进行对比和选择,从而产生成套购买的想法。但要注意的是在款式、色彩、风格、质量价位等方面务必做到协调、有序,可以方便地进行组合、搭配,并且要在位置、方法上体现商品的主次,兼顾整体性、协调性和层次感。
广告陈列。是指用平面广告、各种类型的POP、现场播放的影视广告和语音广告,来强调广告效应的陈列方式。广告陈列一般比较适合品牌服饰、促销产品和利用设计师或形象大使进行宣传推广的产品。这种方法主要起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其目的是吸引顾客对服饰品牌或商品特点的关注,加深顾客对品牌的理解,并使顾客产生极为深刻的印象。特点是:形象生动,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强大的宣传推广作用,有利于形成品牌联想和加强品牌认知。
桃李无言,下自成蹊。陈列是静态的推销员,它把所有的语言诉诸于商品的展示与陈列。
来源:联合时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