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规定,纺织产品安全类别被分为婴幼儿用品类(A类)、直接接触皮肤类(B类)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类(C类),其中A类的要求最为严格,适用人群为24个月以内的婴儿。“这种分类方法,是人性化的一种体现,改变了以往只根据原料分类的方法。”杭州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周华英告诉记者。据介绍,新标准有5项安全指标,分别是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除甲醛外,其他4个都是新增指标,其中色牢度是衡量褪色情况的重要指标,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一种可致癌的染料,在纺织产品中禁用。如果这5项指标全都达标,那么消费者的健康就能得到保证。
记者了解到,这个新标准适用于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及装饰用纺织产品,也就是说商家的处理品及赠品也不例外。“对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纺织产品,允许在市场上有1年的过渡期。2006年1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服装产品都必须执行新标准。”周华英说。